防爆相机招标公告

防爆相机招标公告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 购买防爆相机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20,000.00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20,000.00元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采购目录:
防爆灯具
配置要求:
1.防爆单反相机套机,含防爆镜头和防爆闪光灯;图像传感器:CMOS,;有效像素数:2400万以上;SD 存储卡以及兼容UHS-I 的SDHC 和SDXC 存储卡,不低于64G;镜头;18-140mm;取景器:眼平五面镜单镜反光取景器;镜头光圈:即时返回型、电子控制;文件系统:DCF 2.0、DPOF、Exif 2.3、PictBridge(图像跨接格式)。2.具有煤矿和化工双重防爆认证,通过ⅡC级防爆安全认证,化工防爆标志:Ex ib ⅡC T4 Gb;MA煤安防爆认证:Ex ib I Mb。3.供电方式:可重复充电本安型锂电池,电池直接安装于相机机身内。4.含配套相机包。
¥20,000.001(件)¥2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报价截止时间:
    2020-09-15 10: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六、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
    市经信委

  • (二)交货地点:
    3天内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联系人:
    王文丽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联系人:
    李友华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爆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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