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州区锦屏镇人民政府连云港市锦屏二采厂(朐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海州区锦屏镇人民政府连云港市锦屏二采厂(朐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海州区锦屏镇人民政府连云港市锦屏二采厂(朐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州区锦屏镇人民政府连云港市锦屏二采厂(朐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州区锦屏镇人民政府连云港市锦屏二采厂(朐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二采厂(朐山)废弃矿山;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治理区总面积52157.95㎡,包括地质灾害防治(隐患点排险、清坡、被动防护网),绿化工程(挂网团粒喷播、挂网团粒喷播+生态带/棒、平台种植、坡脚绿化隔离带、废弃地种植),排水系统(坡顶截水沟、平台排水沟、纵排水沟、坡脚排水沟),养护工程,附属工程(防护栏、宣传牌、安全警示标志)等五个方面。
2.1.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230 万元 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35 万元(含设计师驻地费)
2、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 1195 万元 (含暂列金额:110 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设计、施工)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 日历天、施工周期: 150 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 月 13 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3日,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4月12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及后续相关配合报建服务等工作,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项目建设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工程前期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7)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注: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
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年1月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可提供规划部门批复的方案设计文件或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有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认为联合体投标人满足条件;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3.1自 2014 年8 月 17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连云港润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连云港市猎趣园娱乐有限公司、江苏省山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述三家投标单位均涉及违规山石采挖 。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及苏清办相关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市场不良行为、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其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至少包括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总承包项目经理,非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代理人的拒绝参加投标;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19]2号文。
(7)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 9 月 7 日至2020年 9 月 15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0年 9 月 7 日 00 时00分,截止时间:2020年9 月 15 日23时59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00;张工185*****641】。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与开标信息5.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5.1.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 10 月 9日 9 时00分。
5.1.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正门(北门)。
友情提醒:因疫情原因,请各投标人尽量在2020年 10 月 9 日 8 时40 分之前递交投标文件,避免因人员较多,造成拥堵,影响正常招投标签到秩序。
5.1.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与地点
5.2.1开标时间:2020年 10月 9 日上午9:00
5.2.2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室
特别提醒:因疫情影响,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前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下载“腾讯会议”APP,签到时将会议号编码告知各投标人,届时开标会议将采用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若投标人不参与开标会议,将视为认可开标会议流程。
请各投标人将所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原件以及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材料一并递交。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办法本项目招标选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特别提醒: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3、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 CA)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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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路德惠大厦A座18楼
邮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吕鹏程联 系 人:穆玉荣
电话:159*****997 电 话:189*****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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