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机构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防治机构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的委托,对防治机构建设设备项目(项目编号:HKGP2012-7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竭诚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货物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环境级剂量率仪 | 1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2 | 便携式表面沾污仪 | 1 | |
3 | X光机多功能质量检测仪 | 1 | |
4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1 | |
5 | 气相色谱仪 | 1 | |
6 | 笔记本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 1 | |
7 | 电脑化肺功能测试仪 | 1 | |
8 | 全自动微波消解萃取仪 | 1 | |
9 | 全自动生化仪 | 1 | |
10 | 热释光剂量系统 | 1 | 国产 |
11 | 听觉诱发电位仪 | 1 | |
12 | 全自动原子荧光光度计 | 1 |
2、采购预算:5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的特定资格:
2.1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销售/代理商适用)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制造厂商适用);
2.2投标人须取得全部货物的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或区域代理为本项目给予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授权书(适用于非生产厂家投标);
2.3医疗设备(笔记本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电脑化肺功能测试仪、全自动生化仪、听觉诱发电位仪)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省外供应商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以下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勿以个人名义购买;并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投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及资质资料。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 3836 05300 1617
开户行地址:海口市海甸岛和平大道15-8号海名轩首层
四、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五、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50元(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8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1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
地 址:海口市广场路3号
联 系 人:闵盛海 王汉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09室
采购文件咨询、质疑联系人:何佳亮、陶勇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海丹
电 话:(0898)********
传 真:(0898)********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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