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货路南公园片区综合提升(监理)招标公告
国货路南公园片区综合提升(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国货路南公园片区综合提升(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货路南公园片区综合提升(监理)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以榕政办[2019]35号、专题会议纪要[2020]234号、常务会议纪要[2020]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台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琯前街、琯后街、国货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额2582.6515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2324万元,监理费30.9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国货路南公园片区综合提升,包含琯前街、琯前街与国货西路口交叉,琯前街至琯后街、琯后街及琯后街与国货西路口交叉;内容包括店面整治、墙面整治、空调器整治、店招整治、景观改造、道路及人行道铺装整治、搭盖拆除、屋面整治、三米线、标识指引系统及招标人提出需要增加建设要求等全部施工监理内容。招标时暂无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控制价,具体以现场情况为准,工程费用经台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按实结算。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50%计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309400.0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0.00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0.00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0.00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3.8.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3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8.4投标时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03 09:00:00至2020-09-09 17:00:00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ps://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V1.0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09-17 09:30:00
开标解密时长:60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09-03 09:00:00至2020-09-17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A区19层,邮编:350008
电子邮箱:iris1995@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邮编:350014
电子邮箱:********6@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张新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台江区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10层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易交易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9层
联系电话:********91
国货路南公园片区综合提升(监理)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国货路南公园片区综合提升(监理)(招标编号:XYZB204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答疑
1、本项目要求配备监理部人员4人,但按闽建建【2018】36号文和闽建建【2018】37号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配备3人即可,本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仅为2324万元,建议删减一名监理员。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9、工期延期,不另行增加监理服务费。”及“11、……如施工工期延误,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不合理,建议修改为“9、如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期,不另行增加监理服务费。”及“11、……如因监理人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10、监理服务费最终以工程施工中标价为基数计取,以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委托人的审核意见为准。建安工程结算价超过施工中标价的,监理服务费不调整。”建议修改为“10、监理服务费最终以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结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为依据来确定最终的监理服务费,以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委托人的审核意见为准。”合同补充条款9.2.3(1)④建议做相应修改。
答:详见本项目补充和修改。
4、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5.3“(3)监理人提交完整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施工结算金额经台江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提交完整档案资料后10日内,计算最终监理服务费,”建议修改为(3)监理人提交完整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施工结算金额经台江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提交完整档案资料后10日内,按施工结算金额计算最终监理服务费,”
答:详见本项目补充和修改。
5、本项目未配备造价人员,建议删除9.2.2专用合同条款4.5(1)e。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合同补充条款9.2.4关于4.2.3条款的修改不符合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建议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9.2.2专用合同条款“4.4因监理人原因导致计划工期延期的,工期每延误一天,则委托人对监理人处以0.1万元违约金罚款。”那么非监理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给予相应的延期费用,建议删除合同补充条款9.2.5中的第“6.2.2、6.2.3、6.2.5”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合同补充条款9.2.7“闽建建〔2013〕43号”文已废止,建议按闽建建【2018】36号文和闽建建【2018】37号文执行
答:详见本项目补充和修改。
(二)补充和修改
1、投标须知前附表“10、监理服务费最终以工程施工中标价为基数计取,……,监理服务费不调整。”修改为:“监理服务费最终以台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结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并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相关规定下浮50%计算监理服务费,以台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委托人、代建人的审核意见为准。”招标文件其他与此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2、中标人应在台江区缴纳增值税并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3、合同补充条款9.2.7中“《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备案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3]43号”修改为“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的通知(闽建建【2018】36号、关于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18】36号)”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0年09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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