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岛等防护设施粉刷招标公告
收费岛等防护设施粉刷招标公告
青银高速公路收费岛等防护设施粉刷项目已列入青银管理处2020年采购计划,资金来源为日常养护经费,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该项目比选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项目概况
对青银高速公路河北段全线收费站(清河收费站—铜冶收费站)共九个收费站的收费岛头、尾及身,收费岛防撞栏杆,收费岛防撞立柱和岛头隔离墩等防护设施进行粉刷。
2、工期要求:15天。
3、质量要求
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第12章12.4节有关标准进行粉刷。颜色为黄黑色相间(宽度为15cm),收费岛、岛头标线向行车方向一侧倾斜。刮腻子的平整度应达到规定标准,涂刷后色泽应完全一致。
4、资质及业绩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近三年(2017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合同额不低于20万元的收费岛等防护设施粉刷工程施工业绩1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分包、转包。
5、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件(原件)、报名者本人身份证以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于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东风西路115号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三楼313室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6、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9:00前(北京时间),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申请文件送至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三楼会议室。比选人定于申请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比选,申请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迟到的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比 选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
邮 编:050031
地 址:石家庄市东风路115号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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