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资质。招标公告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资质。招标公告
双凤开发区路灯设施大修工程发包预公告
双凤开发区路灯设施大修工程(发包编号: 皖建施招-A-2012-160),其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长丰县小型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简易操作实施细则(修订稿)》(长招标[2011]2号)的规定,经招投标监督部门同意,决定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路灯智能节电控制柜安装,路灯灯具安装(灯头由业主提供),电力电缆埋设(电缆由业主提供)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建设规模:86.80万元(含4.5万元预留金)
三、发包价格:59.91万元(含4.5万元预留金)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余款审计完成付清(5%质保金在质保期(一年)满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六、工程建设地点:双凤开发区
七、 建设工期 :25个日历天
八、报名时间:凡2012年8月3日15:30前办理完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后,均可作为备选企业参与开标。
报名要求: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工
九、抽取时间、地点:2012年8月3日15:30(迟到企业不允许参与),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水湖镇长丰路92号新华书店三楼)
十、资质条件: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资质。
十一、备选企业注意事项:
1、意向参与企业须在2012年8月3日15:30前交纳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账号:130*****190********;开户行:工行长丰县支行),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参与企业主动提出放弃参加的,须出具经盖章的书面材料并于2012年8月3日15:30前以传真方式交综合部(传真号码:*******或*******)。
3、备选企业参与抽取的人员须为公司的交易员、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人前来需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需携带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交易员和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交易员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双凤开发区路灯设施大修工程须知及附件发.rar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201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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