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实地条件鉴定评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实地条件鉴定评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1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法》、《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试检验见证机构名单得公告(黔市监公告【2019】102号)》的有关要求,现为正常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实地条件鉴定评审”的工作,对满足条件的机构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实地条件鉴定评审单位。
1.2比选内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实地条件鉴定评审采购;
1.3项目预算: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其中A包采购预算为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B包采购预算为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1.3.1各标包具体服务内容以中标后签订的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1.3.2投标人可分别投标A、B标包,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包。
1.4采购范围: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2.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2.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10时;
2.2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为: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3号栋23楼会议室)。
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审核中心
地 址: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
联 系 人:曹海珊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3号栋23层
联 系 人:陶华琴
联系电话:****-********
4.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2020年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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