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调峰供热站(一期)工程固体电蓄热设备及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新区调峰供热站(一期)工程固体电蓄热设备及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区调峰供热站(一期)工程固体电蓄热设备及附属设施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固体电蓄热设备及附属设施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正定新区,西至新元高速,东至西临济街,北至阳光路,南至隆兴路 2.1.2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新区调峰供热站(一期)工程,供热面积约200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空气源热泵机机组加电蓄热、(供热能力约17MW),一台58MW、一台29MW 燃气锅炉、调度中心、循环泵房、高低压配电、除盐水处理设备等。 2.1.3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 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达到试运行条件止为25 个日历天。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一台10KV固体蓄热设备及配套一次侧系统。详见清单。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营业范围内具有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或蓄热设备。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要求: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凡外省来正人员须在来正参加开评标事宜三日前电话报备后方可参加此项目活动。 报备电话:****-********。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9-12 00:00 至 2020-09-1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0-1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招标人: | 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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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正定新区隆兴路西延(西临济村北)供热首站项目部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
邮编: | /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魏金海 | 联系人: | 邸工 |
电话: | 137*****592 | 电话: | 185*****004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zczb2003@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西路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00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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