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公共化学本科教学实验条件提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不采购进口产品;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共化学本科教学实验条件提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TC20A239) 3、预算编号:00-20-W0462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电子温度计 100台;真空烘箱3台;真空油泵 3台;红外压片机1台;基础型台式pH计 5台;制冰机 2台;高速离心机5台;小型垂直电泳槽(含基础电泳仪)1台;恒温水浴振荡器2台;电泳仪电源4台;电子天平10台;紫外分光光度计3台;冰箱1台;自动旋光仪4台;电导率仪10台;电子分析天平3台;电子天平2台;具四氟芯滴定管(A级)40支;碱性皮头滴定管(A级)20盒;强腐蚀性化学品存储柜7台;旋转蒸发仪6台;电加热板35台;电加热板40台;电加热板40台;表面张力实验装置18台;溶解热测定装置17台;气液平衡相图实验装置18台;饱和蒸气压教学实验仪16台;等(详见项目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通过验收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贯彻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 9、最高限价:137.1651万元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通过验收 11、项目联系人:姚庆忠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9-11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1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11 16:00:00至2020-09-18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网上初审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9月18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办理(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10-09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10-09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除网上投标以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章)和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伍份(壹正肆副),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楼会议室)。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如有不同以电子版为准。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