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站永久用电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城乡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站永久用电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城乡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站永久用电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乡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站永久用电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迁行审投资审字[2019]41号、迁行审投资审字[2019]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乡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站永久用电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迁安市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根据施工图电气设计,结合客运站和公交站办公、纯电动公交车及未来纯电动出租车和其他纯电动车辆充电、拟建加油加气站等用电需求,计划永久用电总容量6640千伏安(500千伏安箱变1座、800千伏安箱变2座、1000千伏安箱变1座、1250千伏安箱变2座、10千伏安开闭站内锁变1座,配电室高低压柜及变压器)。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5 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范围: 总承包单位应负责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2.6.1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
(2)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不断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最终满足送审要求。
(3)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标准和施工图纸。
(4)完成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服务工作。
2.6.2施工总承包:按设计文件完成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
2.6.3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人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和缺陷修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经甲方批准后进行施工验收。
2.6.4合同范围内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承包方应按规定完成报送、行政审批。
2.6.5其他相关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设计专业乙级资质;
施工资格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电气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同项目经理资格,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须有符合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各方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
3.9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9月14日 9:00 至 2020年9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以下简称“招采云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登录招采云平台、下载、编制、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办理流程参照“招采云(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首页中“河北 CA 注册入口”办理。具体事宜请咨询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1618-186。
4.3 未办理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招采云平台首页“供应商登录”入口“立即注册”进行注册。招采云平台服务电话 400-1618-186。
4.4 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5招标文件提交异议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9月30 日 17 时 00 分前,发送“招采云平台”,在此之后提交的异议,不再予以答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10月10日9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迁安市钢城东路2456号 地址:迁安市迁安镇汇元路21号
邮编:064400 ? 邮编:064400
联系人:宋占义 ?联系人:郝卫全
电话:180*****555电话:****-*******
传真:/项目负责人:郝卫全
? 电 ?话:132*****09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xzbdl@163.com
特别提醒:
一、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文件,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二、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从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
四、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和递交原件及纸版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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