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汉沽街芦后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
****************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汉沽街道
一、招标条件
本 滨海新区汉沽街芦后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
****************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1712.200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汉沽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檐改造工程、道路工程、道路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排水管道工程及道路照明工程等。
2.2.建设地址:项目位于滨海新区汉沽街芦后村,与宁河县接壤,濒临蓟运河,东至坑塘和农田,南至芦中村,西至蓟运河,北至农田。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滨海新区汉沽街芦后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檐改造工程、道路工程、道路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排水管道工程及道路照明工程等。
2.4.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滨海新区汉沽街芦后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工程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施工正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技术负责人1 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正、副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津建筑[2018]489 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天津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09-11 08:30:00至2020-09-17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 位介绍信,前往代理公司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10-09 14:0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6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10-09 14:0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6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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