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畈村1、2、4、5、8、9、11、13、14、15组路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大畈村1、2、4、5、8、9、11、13、14、15组路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大冶市灵乡镇大畈村1、2、4、5、8、9、11、13、14、15组路灯亮化工程(一事一议)招标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大冶市灵乡镇大畈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大冶市灵乡镇大畈村1、2、4、5、8、9、11、13、14、15组路灯亮化工程(一事一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货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冶农采[2020]0011号
2、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灵乡镇大畈村1、2、4、5、8、9、11、13、14、15组路灯亮化工程(一事一议)
3、采购内容:大冶市灵乡镇大畈村1、2、4、5、8、9、11、13、14、15组路灯亮化工程(一事一议)(具体工程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采购预算:574000.00元
5、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奖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3.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4.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证明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提供以上各人员公司为其交纳的近6个月社保缴费清单、社保网站截图证明及个人社保账号、密码;
6.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时间往前推算三年,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50万元及以上相关业绩(并提供查询网址和页面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7.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9.踏勘现场: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自行到本项目施工现场踏勘,并将踏勘现场的标志性照片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
10、为保证工程质量,各投标人现场递交拟投入本项目中安装的太阳能板、蓄电池、灯具的样品,与招标文件中的规格型号一致并附上样品图片,同时提供上述样品的检测报告,承诺如果中标不得更换或低于样品标准;
11.涉及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工农关系协调概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及责任。(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同时需提供所在公司缴纳的近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提供个人社保查询网址,账号及密码);如现场查询无结果,作无效投标处理。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可在2020年9月11日起到大冶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dynccq.cn)本公告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9:00时,递交地点为大冶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10月13日9:00时
大冶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大冶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采购人:大冶市灵乡镇大畈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189*****260
地址:大冶市灵乡镇大畈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151*****006
地址:大冶市大冶中心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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