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看守所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抚州市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有关江西省乐安县看守所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安装询价采购公告
经乐安县采购办批准,抚州市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乐安县看守所委托,对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安装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
一、采购项目编号:FZMDL-2012-13
二、采购预算总金额:8.7万
三、采购内容: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安装
四、货物清单 :看守所审讯室(装饰装修面积)

序号
项目名称
品牌
型号
单位
数量
1
日光灯
飞利浦
三基色3×40
12
2
强光射灯(含灯架等)
飞利浦
飞利浦
金卤灯
10
3
布艺海绵软包
厚度500mm
平方
203
4
吸音吊顶(行标)
广东天价
600cm×600cm
平方
95
5
低噪音排风机
奥斯伯格
IRE125
4
6
电线铺设(含开关、插座)
上海开、开飞雕
平方
95
7
水泥板封窗户
平方
20
8
单向识别玻璃
平方
6

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
投标人需知
1、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报名时需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供应商应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材料制造而成的,符合国家或相关的行业标准,并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技术的要求。
4、2012年 8月 2日—2012年 8月6 日,下午14:30之前(北京时间)。报名费100元,报名地址:乐安县交易中心对面添乐商行2楼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5、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启封章,保证金900元用信封封好并盖章并派人在2012年8月6 日下午15:00整递交至乐安县交易中心对面添乐商行2楼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及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招标方拒绝接受;
3)投标报价应该是含税价及其他费用的最终报价,卖方必须提供本公司的税
票。
6、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
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1)投标产品价格表(2)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表(3)投标书附件(投标方视需要编写)(4)报价人须提供询价响应文件4份,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7、开标地点:乐安县交易中心对面添乐商行2楼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8、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中标人三天内与采购人签订。
9、交货地点和时间:地点(乐安县内采购方指定地点),时间(中标单位必须在七天内供货)。
10、验收:交货完毕后十个工作日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11、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80%余款三个月付清。
12、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3、报价人及其代表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995 电话0794—*******


抚州市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 8月 2 日
2012-8-2 11:03: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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