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范围内幼儿园的派驻保安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开发区范围内幼儿园的派驻保安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

项目名称:开发区范围内幼儿园的派驻保安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项名称:开发区范围内幼儿园的派驻保安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下文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向国有企业购买服务工作规程(试行)》(金开办[2019]146号)要求,结合金开财[2020]1号《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转发《金华市本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0年度)>的通知》和2019年政府向国有企业购买服务实施情况,同步下达的《金华开发区政府向国有企业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0年度)为充分发挥开发区国有企业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主体作用,金华市江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园安全保卫”的开发区建设相关战略合作协议。由本区国有企业——金华市江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符合浙财采监〔2014〕28号《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二)之前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与相关合作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必须向相关政府合作伙伴或特定主体采购服务的”和“(五)为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公共政策目标,需要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服务项目”的规定。 综上所述,由于本项目的独特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11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华市江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市江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305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9月11日至2020年09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

联 系 人:徐金慧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大楼1510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周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singleSource***************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安服务 幼儿园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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