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公安局通讯装饰塔工程招标公告

嫩江县公安局通讯装饰塔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工程项目编号:嫩政采计字2012-128号

  黑龙江省嫩江县公安局通讯装饰塔工程,已由嫩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定供应商。

  1.本次采购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本工程为黑龙江省嫩江县公安局通讯装饰塔工程,具体内容为:通讯避雷17.9米装饰塔坐落办公楼楼顶,铁搭跨度7米×8米,内结构为法兰、角钢、铁管,外包不锈钢铁板。其中,抗震防裂度为8度,垂直度千分之一,裹冰8mm,设计风速28/S,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自重不得大于4吨,设计样图按选定样图设计。

  1.1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2工程总计划投资:180,000.00元。

  1.3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8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2年9月25日,计划工期32日历天。

  1.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拟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凡具备承担采购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谈判。

  2.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两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2.3报名地点:嫩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嫩江县财政局6楼)。

  3. 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2年08月06日至2012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嫩江县政府采购大厅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返还(不计利息)。

  4.参加谈判会议的代表如不是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明,同时必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授权委托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须在谈判前3天内以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材料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备案。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及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获得成交资格。

  6.谈判报价文件提交的截至时间为2012年 08月14日下午15时0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谈判报价文件送达方式:直接带到谈判会现场。

  8.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电话咨询本公告未尽事宜。

  招 标 人:嫩江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吴继新

  联系电话: 139*****79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嫩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王万才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美娟

  联系电话:138*****280

  2012年08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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