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未检办案区与普法宣传装备竞争性磋商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未检办案区与普法宣传装备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未检办案区与普法宣传装备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心理仪器 | ||
采购单位 |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 ||
行政区域 | 海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13日11:1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南省海口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60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9月24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南省海口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601室 | ||
预算金额 | ¥75.211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钟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南广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金招标(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6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钟工****-******** |
项目概况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未检办案区与普法宣传装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N2020-019
项目名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未检办案区与普法宣传装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未检办案区与普法宣传装备
(2)数量:一批
(3)采购内容: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未检办案区与普法宣传装备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费记录和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5)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601室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报名获取的除外),以上报名资料均加盖单位鲜章。逾期或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将被拒绝。若无报名,则无参加采购活动资格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6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南广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口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601室
联系方式:钟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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