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茶店镇人民政府郧阳区茶店镇长坪村环境整治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郧阳区茶店镇人民政府郧阳区茶店镇长坪村环境整治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郧阳区茶店镇长坪村环境整治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上海路大学星城3单元19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m0865
2、采购计划备案号:郧采计备[2020]XM0865
3、项目名称:郧阳区茶店镇长坪村环境整治工程(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54(万元)
6、最高限价:54(万元)
7、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0)XM0865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郧阳区茶店镇长坪村环境整治工程(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54万元;工期:40天。
四、采购项目内容:该工程位于茶店镇长坪村,为新建通组公路,宽3.5米,路面结构为水泥砼路面,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4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以上相关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6.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班子成员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没有押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提供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供应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八大员( 施工员、 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上岗证及身份证件,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发票及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公章的社保花名册及可查询方式(现场自查);
4.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以上相关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6.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班子成员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
7.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凡为本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上海路大学星城3单元1901
3、方式:
现场报名获取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09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上海路大学星城3单元1901(湖北烨华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09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上海路大学星城3单元1901(湖北烨华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六、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到湖北烨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上海路大学星城3单元1901)购买谈判文件,每份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逾期及资料不清晰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年9月21日上午09:00时前(08:30开始受理)递交至湖北烨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上海路大学星城3单元1901)。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本次谈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郧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byx.gov.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主任电话:135*****84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烨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思越 电话:153*****25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郧阳经济开发区长岭大道1号
联系方式:135*****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烨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上海路大学星城3单元1901
联系方式:153*****2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思越
电话:15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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