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人民法院设备采购公告

庆安县人民法院设备采购公告

庆安县人民法院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庆安县人民法院

项目概况

庆安县人民法院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深蓝杰作B2栋10A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A********

1.2项目名称:庆安县人民法院设备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财政资金(1,008,005.00元)

1.4最高限价:一包592,745.00元;二包:279,660.00元;三包:135,600.00元

1.5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简要规格或基本概况

供货期

供货地点

一包:电子设备

1

X光安检机通过式

1

详见招标文件

按合同

约定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

1

3

手持金属探测器

1

4

安检系统安装费

1

5

P2.5全彩屏

平米

9.9

6

P4全彩屏

平米

11.7

7

Φ3.75室内单色屏

平米

3.15

8

Φ3.75室内单色屏

平米

1.95

9

视频处理器

1

10

控制主机

1

11

吸顶音响

4

12

功放

1

13

集成安装费

1

14

访客机

1

15

翼闸单机芯

4

16

翼闸双机芯

1

17

三合一门禁读头

2

18

门禁控制器

1

19

电源

1

20

访客通道系统安装费

1

21

智能储物柜(红外条码)

3

22

红外半球摄像机

30

23

红外一体摄像机

9

24

红外一体摄像机

3

25

监控硬盘

12

26

综合标准机柜

1

27

数字录像设备

1

28

交换机

2

29

交换机

1

30

VGA分配器

3

31

法庭拆除安装

3

32

监控系统安装费

1

33

车载保护箱

1

34

国徽1.5米

1

35

灭火器

16

36

热风幕

1

37

手持金属探测器

5

38

执法记录仪

20

二包:办公设备

1

打印机

25

详见招标文件

按合同

约定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显示器

1

3

电脑一体机

1

4

电视一台

1

5

70寸电视两台监控

2

6

40寸电视一台监控

2

7

审判法庭电脑

10

8

书记员电脑

10

9

审判法庭扫描仪

12

10

审判法庭打印复印一体机

1

11

信访接待室电脑

1

12

金山软件

20

13

空调

11

三包:办公桌椅

1

书记员桌椅

26

详见招标文件

按合同

约定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转椅

8

3

立椅

8

4

四排座椅

8

5

铁柜

16

6

信访视频会议桌

1

7

信访视频会议椅

6

9

审判法庭三座排椅

6

10

排椅

10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

2.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2.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2.7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深蓝杰作B2栋10A01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3方式:现场购买,逾期不予受理。

3.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24日09时30分

4.2地点为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深蓝杰作B2栋10A01)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庆安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庆安县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50-5号金域蓝城B2栋10A层19-20号

联系人:靳女士

联系电话:181*****5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民法院 庆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