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辆设备购置WTJCZJ2020-156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辆设备购置WTJCZJ2020-156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车辆设备购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WTJCZJ2020-156 )
一、采购条件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车辆设备购置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及报价人资格要求本项目共9个包件,各包件标的名称、数量、规格、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WTJCZJ2020-156-1(电力连接器试验台):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1 | 电力连接器试验台 | 台 | 1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设备须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在车辆系统的技术审查。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在国铁单位的销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满足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检修要求的使用良好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投入使用设备名称、使用证明必须有证明人、联系电话、公章)。
4、投标方为投标设备的生产方,不接受代理。
WTJCZJ2020-156-2(电子防滑器综合试验台):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2 | 电子防滑器综合试验台 | 台 | 1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设备须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在车辆系统的技术审查。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在国铁单位的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携带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的使用良好使用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投入使用设备名称、使用证明必须有证明人、联系电话、公章)。
4、代理商须提供委托代理证书。
WTJCZJ2020-156-3(构架翻转机):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3 | 构架翻转机 | 台 | 1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在国铁单位的销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的使用良好使用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投入使用设备名称、使用证明必须有证明人、联系电话、公章)。
3、投标方为投标设备的生产方,不接受代理。
WTJCZJ2020-156-4(交验库地面电源扩容改造):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4 | 交验库地面电源扩容改造 | 台 | 2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DC600V地面电源须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在车辆系统的技术审查。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在国铁单位的改造或销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的使用良好使用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投入使用设备名称、使用证明必须有证明人、联系电话、公章)。
4、投标方为设备生产方,不接受代理。
WTJCZJ2020-156-5(逆变器、充电机试验台升级改造):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5 | 逆变器、充电机试验台升级改造 | 台 | 4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移动式逆变器、充电机试验台须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在车辆系统的技术审查。
2、投标人须提供逆变器、充电机试验台在国铁单位的升级改造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改造后,满足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检修要求的使用良好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投入使用设备名称、使用证明必须有证明人、联系电话、公章)。4、投标方为投标设备的生产方,不接受代理。
WTJCZJ2020-156-6(微控单车试验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6 | 微控单车试验器 | 台 | 4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设备须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在车辆系统的技术审查。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在国铁单位的销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满足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检修要求的使用良好使用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投入使用设备名称、使用证明必须有证明人、联系电话、公章)。
4、投标方为投标设备的生产方,不接受代理。
WTJCZJ2020-156-7(轴温数据专用分析设备):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7 | 轴温数据专用分析设备 | 台 | 1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在国铁单位的销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满足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检修要求的使用良好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投入使用设备名称、使用证明必须有证明人、联系电话、公章)。
3、投标方为投标设备的生产方,不接受代理。
WTJCZJ2020-156-8(车辆系统购置破损货车整修设备):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8 | 车门拆装设备 | 台 | 4 | 乌西车辆段4台 | |
2 | 车门边框整形设备 | 台 | 2 | 乌西车辆段、库尔勒车辆段各1台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提供相应业绩的用户使用良好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投入使用设备名称、使用证明必须有证明人、联系电话、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2.如代理需出具设备生产企业的授权证明。
WTJCZJ2020-156-9(车辆系统购置破损货车整修设备):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9 | 微控单车试验器 | 台 | 11 | 乌西车辆段8台,库尔勒车辆段3台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铁路货车单车试验器的销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提供相应业绩的用户使用良好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投入使用设备名称、使用证明必须有证明人、联系电话、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2.如代理需出具设备生产企业的授权证明;
3.投标设备须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评审。
三、谈判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附件1),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3楼301室免费获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7日止,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
3.2报价人不来发放地点领取谈判文件,可将《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传真至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并与集采办联系确认后免费获得谈判文件电子版。
3.3未获取谈判文件者,报价无效。
四、报价文件递交4.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0年10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届时请报价人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
六、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3楼301室。
邮政编码:830011
采购人联系人:吴海英
电话: ****-*******
传真:****-*******(24小时自动接收)
1-7包件项目联系人:郝艳玲
电话: ****-*******
8、9包件项目联系人:于根鸣、王一达
收款人名称: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铁道支行
行号:********1917
七、注意事项《获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申请表》请在本页后自行复制打印,不得手写,保持原本格式(A4竖版),填写完整,传真清晰。
日期:2020年9月13日
附件1 :获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 ||||
地址 | ||||
营业执照编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接收信息电子邮箱 | ||||
单位联系人 | 姓名 | 手机 | ||
固定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申请获取项目信息(如申请多个包件应依次填写)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包件号 | ||||
申请承诺 | 经认真核对,我公司符合该项目采购公告中相关经营范围和资质要求。 上述信息真实有效,现特申请获取谈判文件电子版。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
(注:单位公章,盖在单位名称后面空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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