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公安局单警装备保管柜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安溪县公安局单警装备保管柜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溪县公安局单警装备保管柜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柜类/其他柜类 | ||
采购单位 | 安溪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安溪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14日10:3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09月1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9.625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589 | ||
采购单位 | 安溪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溪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10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 157*****589电子信箱:lykcn@qq.com |
项目概况
安溪县公安局单警装备保管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10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S2020A078
项目名称:安溪县公安局单警装备保管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安溪县公安局单警装备保管柜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声明)。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3、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4、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货商、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1009室
方式:受邀请的供应商在询价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需持邀请函到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设于安溪县的本项目开标地点(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1009室)现金方式购买询价采购文件。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报名表(含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询价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逾期或未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10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10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汇入下述帐户:
开户名: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
特别提示: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合同包)并与代理机构核对。
开标结束后,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公安局
地址:安溪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1009室
联系方式:李先生 157*****589电子信箱:lykcn@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57*****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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