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胜利路185-7、185-9店铺租赁项目
福州市长乐区胜利路185-7、185-9店铺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鑫之源采招【2020】011号
1、招标条件
福州市长乐区胜利路185-7、185-9店铺租赁项目(招标编号:鑫之源采招【2020】011号 ),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十洋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采取公开招标选定承租人。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十洋村;
2.2招标规模:该路段店面每平方每月租金75-101元,胜利路185-7、185-9号两间店面合计面积73.74平方米,最低起标价5600元/月,加价幅度:100元/月整数倍金额。租赁期间为5年,采取押三付三的形式支付租金;
2.3招标范围:福州市长乐区胜利路185-7、185-9店铺租赁项目,为期五年的租赁使用权,招租底价为5600元/月,加价幅度:100元/月整数倍金额;
2.4租赁期限:租赁期为5年(即2020年至2025年止)。
2.5租赁物用途:在国家和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
2.6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间为5年,采取押三付三的形式支付租金,以此类推。逾期交付,视为违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经济实力且信誉良好的个人、企业、事业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万星广场办公楼1号楼918)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整) 。
6.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以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场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保证金应用信封密封完好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下午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十洋村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的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十洋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以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十洋村民委员会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十洋村
电 话:135*****777
联系人:林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万星广场办公楼1号楼918
电 话:180*****769
传 真:/
联系人:卢工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吴航街道办事处招标办
地点: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吴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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