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通化县水泉源乡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通化县水泉源乡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_JTZ071001
1、 农业综合开发通化县水泉源乡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就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通化县水泉源乡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2.2工程地点: 通化县大泉源乡
2.3总投资: 400万元人民币
2.4工 期: 2007年10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申请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外省施工企业还需持有吉林省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按下述规定时间和地点,到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07 年9月 14 日至 2007 年 9月 18日,每天上午 9时 0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节假日不休)。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3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5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23日8时00分,提交到长春市安达街“七一大厦”七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春市安达街“七一大厦”七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办 公 地 址:长春市慈光路652号
邮政编码:130061 联系电话:_****-********
传 真: ****-******** 联 系 人: 高嵩
日期: 2007 年 9 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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