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生活垃圾部分)连五乡垃圾热解气化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生活垃圾部分)连五乡垃圾热解气化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以下简称《公参办法》)的规定,现对《张家川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垃圾部分)连五乡垃圾热解气化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关心《项目》建设的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连五乡连五村北侧0.64km处,临近连五乡乡道,地理坐标为106°6′21.31″,35°5′7.99″。

建设5t/d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站1座,主要包括热解气化处理间、烟气处理系统、循环水处理系统等,配套建设值班室、休息室、回收间、储物间、灰渣间等,以及进场道路、围墙、绿化等。总占地1037.76m2。项目总投资538.63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效果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采用了“烟气急冷+旋风除尘+等离子空纤过滤器+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脱酸除雾”的烟气组合处理工艺;分拣车间恶臭气体设置集气罩,用风机引向焚烧炉,作为一次风;焚烧炉干燥热解段废气进入焚烧炉高温焚烧;飞灰固化间粉尘设置封闭车间,人工佩戴防尘口罩进行作业,开启微雾抑尘装置。

2、水环境影响

垃圾渗滤液由渗滤液池收集后定期回喷炉体焚烧处理;脱酸储物他废水经循环水池静置后,焦油与水分层,对上层焦油进行收集回喷至炉内彻底分解,清水循环利用;急冷塔废水经静置后作为循环使用,当浓度较高时可排放至渗滤液池处理,并补充新鲜水,使冷却循环水浓度维持在合理范围;生活废水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污水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加装隔声罩、软性连接、厂房隔声等。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人工二次分拣可利用垃圾定期送往废品回收站处置;人工二次分拣不可热解垃圾由专用垃圾运输车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置,其中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人工二次分拣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焚烧炉产生炉渣外售用于建材综合利用;烟气净化设施等产生飞灰固化稳定后送垃圾填埋场专区填埋;布袋除尘器产生废滤袋收集后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脱酸除雾塔产生污泥由固化间固化处理后送就近垃圾填埋场填埋;设备维修产生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与其他相关规划相互协调,项目作为环境卫生市政工程,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可行。由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相关的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总体水平较好,正常生产情况下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未造成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降级;事故排放情况下,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不良影响,若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事故排放污染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后,可将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降至环境可接受程度。本项目的实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功能规划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登陆网站********03ddaa********5c6f4d06">www.gshpxx.com/查阅《张家川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垃圾部分)连五乡垃圾热解气化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来电的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简本及进行咨询。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期限为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布局是否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对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看法、对项目建设的公众参与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进行重点调查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和建议。起止时间为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兴旺路财政局办公楼

联 系 人:毛总

联系电话:189*****810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区创新园综合楼1203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931)*******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书信、电话、电邮等方式,也可通过公式链接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真实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标签: 气化站 垃圾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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