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园区道路、场地及龙门吊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物流园园区道路、场地及龙门吊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宝新恒源物流园园区道路、场地及龙门吊基础工程 已由 农十二师发改委 以 师发改发[2012]17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新疆宝新恒源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和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新疆宝新恒源物流园园区道路、场地及龙门吊基础工程

  2.2 建设地址: 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1567号

  2.3 建筑规模: 园区道路、楼前场地及停车场、龙门吊基础工程

  2.4 结构类型:

  2.5 计划工期: 110个日历日

  2.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3 个标段、监理 1 个标段。

  2.7 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园区道路、楼前场地及停车场、龙门吊基础及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个标段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资质:

  3.1.1 园区道路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1.2 楼前场地及停车场标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

  3.1.3 龙门吊基础标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

  3.1.4 监理标段: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8 月 3 日至 2012 年 8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00时至 19:00 时(北京时间),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公司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

  6.2 招标文件售价:园区道路标段为2500元;场地标段为800元龙门吊标段为500元;监理标段为500元。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宝新恒源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 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1567号

  邮 编: 830000

  联 系 人: 张卫民

  电 话: 138*****817

  传 真: ****-*******

  电子邮件: ********4@qq.com">********4@qq.com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西虹东路486号锦城大厦七楼

  邮 编: 830063

  联 系 人: 李金璋、樊龙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xtgjzb@163.com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 ****************156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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