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天面补漏防水工程招标公告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天面补漏防水工程招标公告
温州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市府路496号)天面补漏防水工程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内容
根据采购方需求开展补漏防水工程施工。
1、裂缝帷幕注浆防水
2、办公楼顶面墙面吊顶漏水修复面积约40平方;
3、天面防水面积980平方;
4、外墙装饰板修复110平方左右;
5、钢结构与混泥土开裂处修复1处;
(三)项目要求
1.供应方根据采购方天面补漏防水工程的内容开展工作,执行中采购方可根据需要对项目内容进行适度修改,修改后项目总支出不能超出预算最高限价。
2.供应方须保留履行服务项目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资料及档案,包括形成的结果性文件资料供验收。
3.供应方应接受并配合采购方委托的物业部门人员等人员对工程实施监督。
4.天面补漏防水工程经费预算18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核定价为准。
(四)项目时间要求
在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四)具备履行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资质、团队人员及经营实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要求
1.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壹拾捌(180000元)万元整,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2.资料提交要求:
竞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有关资料。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0年9月19日下午5时30分前向温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下午5时30分。
四、竞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竞标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竞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竞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竞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竞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有效期内竞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标的货物、其他附件、安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等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竞标文件的装订
竞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竞标文件的密封
竞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竞标文件递交时间、竞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竞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1)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竞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竞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款项支付
中标后,我局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本工程竣工后,我方支付80%的工程款,剩余20%工程款,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付清尾款。
七、其他事项
1.竞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2.竞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3.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4.验收时间、程序、标准由双方按照签订后合同要求进行。
八、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9月19日下午5时30分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系本单位。
竞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府路496号)1801楼办公室。联系人:胡晓中,电话:********。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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