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南月堤村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南月堤村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南月堤村垃圾清运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南月堤村垃圾清运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NSM-CG20-0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01914.00元,最高限价:701914.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地址: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南月堤村境内;

5.2 项目概况: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南月堤村境内,现有垃圾量约15259m3,垃圾清运单价控制价为46元/m3;

5.3 工期:15日历天;

5.4 质量要求:合格;

5.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同时落实但不重复享受以下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相应证明材料);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相应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无须缴纳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备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无正在承接或在建工程项目;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社保证明,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今)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5、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注: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本条之规定对供应商信用情况进行现场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拒收其响应文件、已经接收的响应文件退还。)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9月15日至2020年09月2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四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开区第二大街兴华大厦B座302室)。

3、方式:现场发售,。

4、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供应商领取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委派的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无正在承接或在建工程项目;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社保证明,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4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2019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无须缴纳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今)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书面承诺;

8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上查询页;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核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按以上要求领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至时间:2020年09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四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开区第二大街兴华大厦B座302室)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09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四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开区第二大街兴华大厦B座302室)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09月15日至2020年09月17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南月堤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南月堤村

联系人:兰先生

电 话:176*****95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四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二大街兴华大厦B座302室

联系人:黄先生 李先生

电 话:****-******** 178*****2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178*****279

发 布 人:河南四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清运 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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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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