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固定税宣栏目招标公告

《大公报》固定税宣栏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大公报》固定税宣栏目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大公报宣传服务,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8月3日至8月9日),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报名登记截至日期为2012年8月9下午五点。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一)拟采购项目性质
《大公报》固定税宣栏目
(二)项目简介
为了不断拓宽宣传渠道,更好地宣传国家的税收政策、普及税务知识,提高纳税遵从度和满意度,国际税收处和办公室拟利用香港《大公报》这个国际平台,推出固定栏目,持续向海内外传递税收资讯。该栏目拟以国际税收为重点,选取社会关注的热点、企业和读者关心的问题,向在粤的港澳企业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以便其及时掌握税费法律法规、更好地办理涉税相关事务、进一步理解支持税收工作。
《大公报》是全球性综合大报,是党和国家对外宣传的重要喉舌和主要阵地,发行14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中国迄今为止发行时间最长的中文报纸,是联合国推选的全球最具代表性的三份中文报纸之一,在国际上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广泛影响力。今年恰逢《大公报》创刊110周年,其重要的历史地位将引起各方关注,利用该报扩大对外宣传是一个良好契机。
三、资格条件
(一)报价人须为国内独立的法人企业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报价人须具备广告经营资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采购人联系人:黄可欢 刑小华
联系电话:020-***********-********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二O一二年八月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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