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中心全民健身馆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体育中心全民健身馆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体育中心全民健身馆新建工程
配电箱供货(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体育局的连云港市体育中心项目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全民健身馆所需配电箱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符合招标公告要求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连云港市体育中心全民健身馆新建工程
1.2建设单位:连云港市体育局
1.3招标代理: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1.4建筑设计单位:连云港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5监理单位:连云港连宇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6招标范围:全民健身馆配电箱设备供货
1.7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8工期:接招标人通知后4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1.9交货地点:连云港市全民健身馆工地
1.9估算价:80万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针对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
2.3企业相应资质证书;
2.4具有类似业绩;
评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供评委会评审,否则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C认证证书;
●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类似供货合同业绩(合同额大于100万元)。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前请与代理公司电话联系)。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1 /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8月22日下午15时 00 分,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B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
邮政编码: 222004 联系电话 ******** 138*****601
传真: 0518--******** 经办人: 胡可一
E-mail:lianqiaodaili@126.com
日期: 201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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