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生化分析仪等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CGWX2020-53。
项目名称:生化分析仪、血球分析仪、便携式超声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5万元。
最高限价:155万元。
采购需求: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的采购,包括生化分析仪一台、血球分析仪一台、便携式超声仪一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质保期:从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生化分析仪、血球分析仪整机保修不少于五年;便携式超声仪整机保修不少于一年;
响应时间:设备有故障,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使用现场并及时有效地排除故障;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报价人,上述(1)(2)(3)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相关产品制造或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
(4)所投产品生产商,须具有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
(5)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投标供应商投标时根据所投产品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或提供邮箱,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采购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
(1)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
(2)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捌佰圆/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2(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区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础,参照〔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70%支付。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有关本次公开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凡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供应商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
*******.shtml" target="_blank">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
*******.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每家投标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进入本项目开、评标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接受本项目开评标场所所在地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入开评标现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G
采购预算代码:
********2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兴北路1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k
联系人:孟勇、裴雪英、吴虹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勇、裴雪英、吴虹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