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东区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海石滩贰号公寓项目总承包工程一标段
东区管网工程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费超
地 点: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镇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
电 话:130*****276
传 真:
编辑时间: 2020 年 9 月 12 日
投 标 须 知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在下文中可能会以“招标人/招标方”的名称表述)就海石滩贰号公寓项目总承包工程一标段项目东区管网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进行招标。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投标,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活动。如投标人中标,则作为招标人的分包商(在下文中可能会以“中标人/投标方”的名称表述)承建本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的工程。
未经招标人的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招标文件有关的一切内容向第三方泄露。
本须知将作为正式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声明,只有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中标可能,一旦投标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就视为投标人已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一、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海石滩贰号公寓项目总承包工程一标段项目
2.工程地点: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镇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
3.工程概况:海石滩贰号项目工程位于海南省东北部铜鼓岭国际化生态旅游区南部,文昌市东部龙楼镇的沿海地带,东临铜鼓岭风景区,南临钻石大道,西临宝陵大道中路,北临铜鼓岭风景区。总建筑面积约18.26万平米,容积率为2,拟建筑为12栋18-23层的高层住。
4.工期要求:具体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正式排定的施工工期为准。
5.招标人有权变更招标范围,中标人承诺不会因为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而进行索赔要求。
6.其他事项
(1)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察【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提供板房宿舍给乙方。
(3)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可能不全,投标方应依据现有的图纸仔细研究或充分推断,结合现场条件编制投标文件。一旦中标,中标人承诺不会以图纸不全或未熟悉图纸以及现场条件为由提出更改合同单价、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要求。
(4)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以上情况,一旦中标,中标人承诺不会因上述情况提出更改合同单价、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要求。
(5)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根据自身的实力情况结合自身施工成本进行报价,如中标,不得以此为借口要求更改中标价。
7.开标后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有任何错误或疑问,招标人可能向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询问,但询问并不表示改变投标文件,亦不减少投标人的任何责任。对于此种询问,投标人应在收到该询问后两天内向招标人予以书面答复;对本招标文件所附条款未列明的细节,投标人可提交建议,和投标书一同送交招标方考虑,由双方协商确定。
8.中标人须在获得招标人代表书面通知中标后并于开工之前,提交给招标人一份投标人在招标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的其在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自有机械设备的保险保单复印件。
二、分包方式与分包工作内容
正式工程施工:
甲方代表正式签发的施工图纸、指令、变更通知及工程联系单等文件中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其他根据常规施工所要求增加的工作内容(即:甲方要求增加但图纸不可见的内容)。
维护:
乙方承包范围内,以及甲方提供的主材设备与物料的现场保管以及甲方指定其他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互相协调,工程完成后正式移交给甲方前的维护与保管工作。
施工过程中及全部分项完成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成品保护工作与承包范围内的垃圾清运(甲方指定的地点)。
三、主要条款:
1 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完工日期:以甲方实际书面确认为准;
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人力不可抗的气候影响(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顺延的工期除外) 。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在三天内将施工段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清理归堆完毕,并将建筑垃圾运至甲方指定点,每拖一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罚款,并且罚款无上限。
1.2为确保工期,乙方必须组建成一支成建制施工队伍进场,并配齐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且如甲方认为乙方现场管理人员不能胜任或者数量不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进行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特殊工种和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岗位的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电工及焊工需持证上岗。如果乙方不能满足工程的施工需要造成工期延误、质量下降,甲方将责令乙方停工整顿,导致的工期拖延和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发生的实际损失费用,乙方无条件承担。
1.3乙方应严格按甲方下发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工程进度;如总体工期拖延,乙方应按每拖延1日向甲方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
2 合同计价方式
2.1计价依据:《【海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的有关规则。对甲方提出的各项合理管理要求,乙方拒绝执行或只部分执行,每发生一次甲方对乙方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
除约定工作内容之外的如材料配合用工、现场文明施工和CI用工等其它用工视为已含在合同总价中,均不计算工程量。本合清单报价基于本协议书所制定的,除非特别指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拒绝执行。
2.2工程量计算方式
根据甲方下发的图纸进行计算,工程量计算方法按《2013清单计价规范》有关计算规则计算。
2.3 按规定需办理的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各类证件的办证费用和外来人员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扣代缴。
2.4临时水、电由甲方提供,在结算时直接扣除。
四、乙方责任及提供资源
除甲方提供资源以外,所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资源均由乙方提供,并且所有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格中,除非另有说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增加合同费用。乙方提供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为保证本承包工程的实施与完成,乙方应提供所有为保证质量和工期所必须的手动工具、机械设备、施工工具以及辅材、人工等,包括但不仅仅限于:钢筋加工机械、模板加工机械、砼砂浆搅拌机械、三级及以下电缆电箱、电焊机、烘灯等等,小型施工器具如电锤、扫帚、排笔、油画笔、铁抹子、砼振捣器械、锤子等等,小型劳保用品如乙方所有人员的安全带、手套、安全帽、安全眼镜、服装、劳保用鞋等等,衡量器具如磅秤、记帐本、钢卷尺、50米长钢尺等等,各种文具等等,各类防护用品如雨具、电筒、生活设施等等并采取有效措施包括购买良好的零件材料等保证其所有设备及工具处于良好的状态,以利于施工;
2乙方提供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符合甲方要求的管理及技术素质,进驻现场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经甲方允许不得自行调动和更换。甲方一旦发现乙方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素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须无条件在3日内更换该员工;
3各种设备及工具一旦进入工程现场,在分包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应当视为工程财产,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运出施工现场;
4在工程进行的全过程中,乙方应时刻保证现场有足够的和合格的操作工人和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操作,保证工期按时完成和按计划执行。如因乙方不能遵照本规定而引起的工期拖延或阶段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且在3年之内,甲方不再对其进行任何承包招标;
5每道工序后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至现场内甲方指定地点;
6施工期间为满足现场文明施工,确保场区清洁,乙方指派专人负责的用工以及为迎接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检查,甲方提出的场容整改工作的用工;
7场内属乙方操作的机械、用具的调试、保养、维修及妥善保管等;
8如乙方人员在工地出现重伤与死亡事故,指标均由乙方公司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9乙方必须为自己的所有人员办理人身保险;
10该工程乙方不得另行转包,一经发现,按乙方违约处理;
11如因乙方工作不利给工程带来工期和费用上的损失,甲方有权另行指定其它队伍完成该部分的工程,相应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队伍选定、承包队伍进场、退场、分包队伍分包合同款、甲方管理费等等都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2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地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分包商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应提交工程量计算书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才能作为结算依据;临建图纸外一切工程量及零星用工,以现场甲方工程师签证为准;
14乙方应自行解决所属工人的住宿、饮食等问题,不得因此影响工程施工;
以上为乙方为完成合同内工作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除合同中另有约定,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增加费用,即使向甲方索签了零星用工也不予结算。
五、工程款支付
每月20日,乙方上报自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完成的工程量和完成金额的报表交由甲方项目商务部进行一审,由甲方公司合约部进行二次审核,审核后的工程量和完成金额即为乙方自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完成的工作量。当甲方收到业主对应之付款后,甲方才将月进度款支付给乙方。
1无工程预付款。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已完成量的70%。
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并上报正式结算书, 甲方项目部初审完毕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85%。
4乙方不得拖欠工人或供应单位的结算和支付工作,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甲方均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5过程中(如需支付)甲方根据乙方工作量发放工人生活费,每次甲方付款完毕后均由乙方提供工人工资表,作为下月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所必须需提供的资料。
6支付工程尾款时,乙方须开具与结算金额相符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部分工程款。
7经我项目部核查确认履约方:乙方属于 √一般纳税人 ○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 本项目乙方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3% ○11% ○6%(服务、咨询、测量、试验类)
8乙方应在每月依据甲方本次工程量确认金额,在甲方确认完成量3天内,向甲方开具已确认工程量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适用税率为 3% 的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准确填写发票内容。因乙方发票问题(包括开错、假发票、未及时提交甲方),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10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
11如因为建设单位不能支付甲方工程款而导致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乙方主动放弃起诉甲方的权利。
11施工期间乙方不得因资金原因或付款到位时间原因而影响正常施工、工人闹事(含消极怠工),若发生时,乙方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有损甲方企业名誉时,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六、招标工作安排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15日下午18:00。预计招标文件正式发放时间: 2020年 9月 16 日,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在云筑网上进行公开招投标(www.yzw.cn),联系人:费超 联系电话:130*****276。
2.投标人提交书面疑问时间:2020年 9 月 18 日 18:00 之前,联系人:费超 联系电话:130*****276。
3.招标人书面答疑回复时间:2020年 9 月 19 日 18:00之前,回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
4.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 9 月 21 日18:00 之前,地点:海石滩贰号项目商务部,联系人:费超 联系电话:130*****276。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编辑时间:2020年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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