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卫健局政府购买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门源县卫健局政府购买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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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门源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门源县卫健局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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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名称:门源县卫健局政府采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老年人体检 新生儿疾病筛查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其主要理由为: 一是如果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选择承接主体,县域外的医疗机构必然会介入并参与竞争,竞争主要在县域及人口集中地区,真正缺医少药的偏远地区将得不到应有的公共卫生服务保障。 二是如县域外的医疗机构获得承接主体资格,在具体工作实施中,必须依靠当地乡村医生和卫生院的配合支持,否则无法完成全部工作,由此将与各基层医疗机构间产生诸多问题,势必造成我县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等。 三是当地医疗机构尤其是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如果失去现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承接主体资格,保证其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将大幅下滑,影响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开展,会进一步加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负担。同时,当地医疗机构获得承接主体资格后,卫生行政部门能够更好地督促落实具体工作,而县域外的医疗机构获得承接主体资格后,工作的协调、督促、落实难度会进一步增加,且工作风险会增加,一旦发生经营不善等,县级卫生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将会承担更大的风险和责任。 四是经过2016年、2017年、2018年度的项目实施,取得的项目实施效果和成绩有目共睹,原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延续不间断的服务工作。2019年度一旦确定其他承接机构势必会造成原有的工作数据、效果、群众接受思维等丢失或发生改变。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门源县15所乡镇卫生院 门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门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门源县浩门镇

三、公示期限


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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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门源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马寅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门源县浩门镇新城区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门源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孔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 址:/

附件信息:

  • ********285/20209/1dd4945b-92d8-4acd-b011-49c366de6a02">门源县卫键局专家论证意见表.docx

    22.1 KB

标签: 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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