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港区尖山码头7#、8#泊位改造工程起重设备采购与安装
海宁港区尖山码头7#、8#泊位改造工程起重设备采购与安装
海宁港区尖山码头7#、8#泊位改造工程起重设备采购与安装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宁港区尖山码头7#、8#泊位改造工程起重设备采购与安装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330481-48-03-1631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宁港区尖山码头7#、8#泊位改造工程起重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http://hn.jxzbtb.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钱江村。
2.2 码头规模及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计划采购GQ4525固定式齿条变幅起重机、GQ10型抓斗起重机(拆、修、运)、液压伸缩旋转集装箱吊具(双梁)(含中心受电器吊钩)1套、简易集装箱吊具XDJ20型1套、简易集装箱吊具XDJ40型1套。总投资估算价为550 万元。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合同段。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计划采购GQ4525固定式齿条变幅起重机、GQ10型抓斗起重机(拆、修、运)、液压伸缩旋转集装箱吊具(双梁)(含中心受电器吊钩)1套、简易集装箱吊具XDJ20型1套、简易集装箱吊具XDJ40型1套。制造商需提供起重机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运输、安装(基础预埋件)、调试、试运、验收、取证(整机和分包特种设备取证),以及检修、维护、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相关的服务,即交钥匙工程。同时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起重机安全使用许可证书。
2.4 计划工期及质量目标:制造工期为 2020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合同签订后至交付使用,含政策性停工天数),质量目标: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检测,达到合格标准,并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书。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具有相应起重机械制作及安装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门座式起重机A级及以上)、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可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门座式起重机A级及以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生产投标设备的生产经验,2017年1月1日至今交付使用的类似内河码头起重设备制作安装业绩(不包括仓储式桁车业绩)两个及以上的供货运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3.4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信誉、财务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3.7 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对本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4日始至2020年10月10日上午10时00分止,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http://hn.jxzbtb.cn/”自主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运输局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宁立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海宁海州西路85号 地 址:海宁市经编产业园恒力大厦9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吕渊 联 系 人:施先生
电 话:****-******** 135*****111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20年9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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