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大客车轮胎招标公告
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大客车轮胎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大客车轮胎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第一部分 竞价项目说明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大客车轮胎项目采购项目,邀请有相应资质的合作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大客车轮胎采购项目。 1.2项目内容:为确保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白云机场、揭阳潮汕机场、惠州机场、梅县机场及湛江机场五个机场的大客车的正常运行,结合各机场的实际需求,采购人对大客车轮胎采购进行统一采购,服务期预计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1.3项目限价:185.6万元。 2.合格报价人条件: (1)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报价人须为普利司通轮胎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报价人为总经销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向总经销代理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报价人为经销代理商的,须提交生产制造商或其总经销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若为总经销代理商授权,则还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向总经销代理商出具的授权证明); (3)2017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2017年1月1日年至今报价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格式样版见附件)。 (5)报价人不存在被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合作商,且仍在处置期内的; (6)报价人不得被列为“失信惩戒”,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失信惩戒”页面并加盖公章; (7)报价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在竞价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8)报价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需在竞价公告发布后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9)报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该项目中同时报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报价文件提交后90天之内。 4.报价人注册方式: (1)报价人应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平台(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合作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合作商(已注册的除外)。 (2)报价人完成合作商登记工作后,方可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平台(wz.gdairport.com)的竞价系统中递交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通过后的合作商才能进入网上竞价环节。 (3)因报价人丢失网站登录用户名或密码而导致项目报名或网上竞价活动失败的,相关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项目竞价各环节时间安排: 5.1公告发布及资格预审文件上传时间: 项目公告及资格预审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8日9:00至2020年9月14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项目公告期间报价人可随时用注册的合作商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按竞价公告第三部分要求上传或修改电子版(扫描版)资质预审文件,报名结束后(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资格预审文件将不能递交或修改。 5.2资格预审结果查看: 合作商在资格预审时间结束后,可登陆网站“会员中心”查看自己是否通过审核以及未通过审核的原因。若因项目需要,采购人须延长资格预审时间的,采购人将以邮件或系统通知方式通知合作商后适当延长资格预审时间。通过资格预审的报价人才能进入竞价环节。 5.3竞价时间: 项目竞价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16:30至2020年9月15日16:30(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项目竞价开始后,通过资格预审的报价人登陆网站即可进行报价,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报价人可在系统提示的最低调价幅度(每次不低于1000元)、报价次数(共10次)和截止时间范围内修改自己的报价。竞价系统默认按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若2家或以上报价人的报价相同,则按网站服务器时间先后进行排名。 6.竞价答疑: 若报价人对本项目有任何疑问,请在项目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报名阶段面提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或发布项目变更方式通知所有合作商。 7.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要求: 资格预审期间,报价人应按竞价公告第三部分网上竞价报名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提交纸质版扫描版资格预审。若报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存在下列情况,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不能完全符合项目合格报价人条件要求的; (2)资格预审文件资料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 (3)资格预审文件资料中透露了项目报价的; (4)资格预审文件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文件造假的; (5)其他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原因。 8.合作商的确定: 8.合作商的确定: 网上竞价项目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合作商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如果第二次采购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竞价的合作商仍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按程序继续进行评审,确定合作商。 没有符合资格条件合作商的项目,采购人将中止项目竞价。 9.纸质报价文件提交: 网上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及项目报价单(包括清单)纸质版报价文件供采购人核对。资格预审文件应与系统上传的文件一致,项目报价单中的总金额及分项金额须完全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认定其资格预审文件或报价单无效。 10.成交合作商的确定: 采购人按照系统排名选定排名最前的报价人为成交合作商,若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采购人有权要求报价人提供其报价理由和有关未低于企业成本价的证明材料,如果报价人拒绝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充分,采购人有权认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11.竞价结果发布: 竞价结果确认后,采购人将在系统中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12.不诚信行为处置 1.对于报价人不符合竞价公告要求而参与竞价、恶意报低价、资料造假以及冒用他人身份参加我司网上竞价活动等不诚信行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视其情节轻重而将报价人记录到此采购平台合作商信息中,并保留将其列入黑名单的权利。 13.监督方式 1.报价人可以对本次竞价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实名提出。 联系电话:***-******** 2.报价人应本着公平竞争、实事求是原则,按程序进行投诉,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视为无效投诉,并保留将其列入黑名单的权利: (1)投诉主体不是项目参与合作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人未有真实署名,未同时提供投诉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投诉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的; (4)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合作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4.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24室 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说明及要求 1.项目概况: 为确保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白云机场、揭阳潮汕机场、惠州机场、梅县机场及湛江机场五个机场的大客车的正常运行,结合各机场的实际需求,采购人对大客车轮胎采购进行统一采购,服务期预计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本项目采购人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轮胎使用单位为白云机场、揭阳潮汕机场、惠州机场、梅县机场及湛江机场的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 ★本项目采用统采分签模式,成交合作商需根据使用单位的采购需求分别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快线运输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惠州机场公司、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梅州机场公司、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机场公司签订合同。 2.项目要求: 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号条款是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将导致报价无效。 二、项目用户需求及商务要求 (一)技术参数、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车辆类型 轮胎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 预估数量 (条) 单价限价 (元) 品牌 层级 单胎负荷能力(kg) 双胎负荷能力(kg) 速度级别代码 原始花纹沟深度(mm) 1 大巴车 9R22.5 14 2240 2120 L 13.3 30 1700 普利司通 2 大巴车 295/80R22.5 18 3550 3250 M 15.8 411 2400 普利司通 3 大巴车 11R22.5 16 3000 2725 M 15.3 372 2200 普利司通 说明:此轮胎报价单价最高限价包括产品价格、运输、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售后服务、轮胎的烙号、更换、维修、抢修、日常管理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成交合作商应派不少于3名有资质的轮胎工常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快线车辆维修中心进行轮胎的日常更换,维修工作;负责广州白云机场空港快线车队运行范围内全天候的轮胎修补及抢修工作,并提供换胎、补胎的相关工具,以保障使用单位车辆的正常运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轮胎报价单价内,使用单位不再支付除轮胎成交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报价人报价不能超过各单项最高单价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各型号的轮胎采购数量为预测数量,各机场将根据正常运作所需,选择相应的轮胎,并以实际发生额作为结算依据,服务期内各机场采购实际数量未达到预测数量的,不视为各机场违约。 3.标轮胎的各项指标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轮胎应符合HQC《橡胶轮胎和内胎产品安全认证实施规则》。 (2)所提供的载重汽车斜交/子午轮胎应符合GB9744-2007《载重汽车轮胎》的规定。 (3)1100-20、1100R20、1200-20、1200R20、1000-20、700R16和700-16规格的轮胎还应符合GB/T2977-2016《载重汽车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的规定。 (4)轮胎外观应符合化工行业标准HG/T2177-2011《轮胎外观质量》的规定。 (5)内胎的技术要求及外观质量应符合GB7036.1-2009《充气轮胎内胎第1部分汽车轮胎内胎》的规定。 ★(6)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请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承诺在交货时提供该产品的《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 ★(7)报价人承诺提供的所有轮胎必须是“三包”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经相关部门鉴定确立,由成交合作商承担责任,并赔偿采损失。 (8)成交合作商供应的轮胎必须是合法厂商原装、全新,且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及产品出厂标准,不存在任何伪劣、假冒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须在报价文件中,出具书面承诺。) (9)不能提供生产日期超一年的产品;不能提供再生胶产品和废旧翻新产品。 (10)此轮胎报价最高限价(单价)包括产品价格、运输、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售后服务、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11)报价轮胎在实际采购中若发生更新换代,则按不低于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标准进行供货。轮胎价格不变,且含在总价内,使用单位不另外支付。 (二)派驻服务要求 ★1.本项目标段1大客车轮胎的主要使用单位是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快线运输有限公司,本项目标段1的成交合作商应派不少于3名有资质的轮胎工常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快线车辆维修中心进行轮胎的日常更换、维护工作,并提供换胎、补胎的相关工具,以保障采购人车辆的正常运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轮胎报价单价内,采购人不再支付除轮胎中标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派驻人员服务要求 成交合作商不得将本业务进行转包或分包,采购人如有发现成交合作商违规,采购人可以随时视作违规并要求成交合作商赔偿相应的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成交合作商员工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消防条例,轮胎管理要求,服从采购人指定人员的工作调配,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采购人的工作调配; 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合作商的修理作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有权要求成交合作商使用有资质的轮胎工持证上岗; ★成交合作商负责与派驻人员建立劳动关系,采购人与派驻人员不建立任何劳动或劳务或聘用关系,且派驻人员不享受采购人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如成交合作商员工需要采购人提供食宿,一切费用按采购人工人待遇计算,相关费用由成交合作商负责及另行支付; ★成交合作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派驻人员工资、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成交合作商员工在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成交合作商负责; 成交合作商每天提供二十四小时的优质服务,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安排足够人员保证采购人车辆用胎的需要,成交合作商每天需安排人员对车辆轮胎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人相关部门反应,并提供解决问题的相应方案; 成交合作商要服从采购人的工作任务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采购人正常工作,接到救济电话要以最快速度出车(在接报后最迟15分钟必须出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1小时内到达救济现场,因成交合作商原因造成救济不及时每次扣款1000元,拒绝作业的每次扣款2000元;如造成采购人的名誉、经济重大损失由成交合作商负责照价赔偿,并在轮胎采购经费中扣除; 外出救济的成交合作商外派人员需带齐救济所需工具,安全、科学作业,严禁野蛮操作,如有因成交合作商工具不齐或野蛮作业所造成采购人轮胎损坏的经济损失由成交合作商按新轮胎标准照价赔偿,如果在拆换轮胎时因螺丝不紧造成螺丝断裂、刹车掌损坏、刹车鼓磨损及报废成交合作商要负责按采购人损失照价赔偿,并在配件采购经费中扣除; 外出救济的成交合作商外派人员需带齐救济所需工具,在没有电动,气动工具的情况下要想办法进行人工手动作业,轮胎保障服务作业所需要一切工具全部由成交合作商负责购买、维护;如成交合作商需要向采购人租借作业工具,要向采购人按市场价支付租借费用,如有遗失或损坏采购人按市场价在当月服务费中扣除; 成交合作商轮胎工要负责保管好采购人的新旧轮胎,不能监守自盗,如有轮胎丢失或不正常报废的现象,由成交合作商负责按损失的三倍赔偿; 轮胎的拆装、修补、检查、抢修、救济等工作成交合作商轮胎工需做好登记手续,更换新胎必须由车间审批开出更换批条方可更换新胎,并按采购人规定做好旧胎的报废登记手续。 (三)商务要求 1.供货地点 目前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五个机场为白云机场、揭阳潮汕机场、惠州机场、梅县机场及湛江机场,成交合作商根据采购人的采购数量,将轮胎送达至各机场指定仓库。各机场仓库位置如下表 序号 机场名称 机场地址 仓库位置 备注 1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 白云机场内 使用单位包括: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快线运输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2 揭阳潮汕国际机场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登岗镇 揭阳潮汕机场内 3 惠州平潭机场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 惠州机场内 4 梅州梅县机场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内 梅州机场内 5 湛江机场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4号 湛江机场内 2.供货要求 由于使用单位分属不同的机场,报价人应确定至少一个机场为核心供货机场,该核心供货机场的供货要求如下: (1)成交合作商应保证供货、送货时间,保证电话畅通、接报后15分钟内要作出回应,对于采购需求表中的A类轮胎,要求12小时内送货到达现场,急件3小时内送货到达现场,如因部分非A类轮胎需订制或远程调货的,保证2天内送货到达指定地点; (2)成交合作商应具有仓储配送能力,自有送货车辆1台以上。 其他非核心机场的供货要求为: (1)成交合作商应保证供货、送货时间,保证电话畅通、接报后15分钟内要作出回应,对于采购需求表中的A类轮胎,24小时内送货到达现场,急件6小时内送货到达现场,如因部分非A类轮胎需订制或远程调货的,保证2天内送货到达指定地点。 3.采购要求 (1)使用单位将根据正常运作所需,选择相应的轮胎,并以实际发生额作为结算依据,服务期内使用单位采购实际金额未达到预算总额的,不视为使用单位违约。 (2)在成交合作商的服务期限内,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其按照中标单价,可自行对轮胎的数量进行采购和调整。 4.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 (1)轮胎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并适宜使用单位所在地气候条件。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报价人承担。 (2)成交合作商负责将轮胎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3)成交合作商要保证在送货当天提供送货清单和轮胎出厂编号。 (4)轮胎在现场的保管由成交合作商负责,直至验收完毕。 (5)轮胎在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成交合作商负责,成交合作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6)轮胎至使用单位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成交合作商负责。 (7)成交合作商人员在送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成交合作商负责。 (8)报价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保证能及时供给各类产品,不影响使用单位车辆的正常运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 5.验收要求 (1)验收应在使用单位和成交合作商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合格后由成交合作商对每条轮胎进行烙号,并有序码放到仓库。 (3)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轮胎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合同规定之情形者,使用单位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使用单位和成交合作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成交合作商承担。 (4)轮胎必须达到成交合作商报价文件所提供的性能指标参数、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并提供每条轮胎原始编号。 (5)如果轮胎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轮胎短缺、损坏,成交合作商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轮胎成功完整交付。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成交合作商承担。 (6)若成交合作商提供的产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由成交合作商与原知识产权所有者协商解决,使用单位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7)所有轮胎在收货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以次充好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成交合作商除无条件更换轮胎外,还需按轮胎价格的3倍进行罚款。 6.付款方式 (1)以实际供货时发生金额进行结算,按月或按季结算,由使用单位在收到成交合作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单位进仓记录、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及使用单位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等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上月或上一季度已供货轮胎货款的支付手续(具体要求以使用单位与成交合作商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2)质保期内如轮胎发生质量问题,在成交合作商拒不进行修理或修理时间多于3天且不提供备用件的情况下,使用单位有权自行购买相应轮胎或自行维修,所需的费用由成交合作商支付。 7.售后服务 (1)质保期:自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起壹年内,如轮胎非因使用单位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成交合作商负责免费更换;成交合作商如不更换,使用单位有权按中标单价扣除相关费用,并保留追究赔偿的权利。 (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如轮胎非因使用单位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成交合作商承诺全额免费包维修、包更换;如确属使用单位人为原因损坏,亦须无条件维修、更换或退换,但使用单位应给予合理费用。 (3)提供24小时服务热线和长期免费技术支持,接到使用单位维修通知后要即时电话响应,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6小时到达现场解决,24小时内修复。 8.违约责任 (1)未经招标人同意,成交合作商不得将承包项目发包或转包,否则,将视成交合作商违约,使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2)在履行合同期间,使用单位与成交合作商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含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作业标准、作业时间、收费管理调整等),使用单位与成交合作商可协商解决,单方面无权变更合同。 (3)承包期内,如因成交合作商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使用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4)当合同执行期间,由成交合作商造成的意外事故(含轮胎质量问题及违反抢修及维护过程中作业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所有责任由成交合作商承担,给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使用单位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5)在成交合作商向使用单位提供的轮胎中,如果发现涉嫌仿牌、假冒、翻新、再生胶轮胎,使用单位经轮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相关权威机构鉴定后,使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6)成交合作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若违反或出现根本违约行为,将接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等处理。成交合作商自被处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参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的所有采购项目。 9.履约保证金 成交合作商需按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暂定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或银行保函的方式于合同生效当日提交(具体以方式在成交合作商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时确定)。如果因责任扣减使保证金低于总额的50%时,成交合作商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在成交合作商完成合同义务30日内,使用单位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因乙方责任致使合同解除,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10.报价 (1)报价以各品类“最高单价限价”为基准,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进行报价,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2)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到合同期内的价格波动等因素,并保证供货期内能够按时供应。(提供承诺书) 第三部分 网上竞价报名文件要求 一、资格预审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普利司通轮胎的生产制造商证明文件或经销代理商的授权证明; 3.供货期内能够按时供应轮胎的承诺书; 4.按附件格式要求填妥并签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签署时需提供); 5.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6.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网上竞价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承诺书”; 7.按附件格式填妥并签章的“诚信承诺函”; 8.按附件格式填妥并签章的“企业声明”; 9.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10.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11.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二、项目报价单 序号 车辆类型 轮胎型号 预估数量 (条) 单价限价 (元) 所报单价(元) 含税总价 (元) 质保期 1 大巴车 9R22.5 30 1700 2 大巴车 295/80R22.5 411 2400 3 大巴车 11R22.5 372 2200 含税总价合计:小写大写,税率:%。 注:1)此表需装订在报价文件正本中; 2)报价人所报价格为最终报价,包括产品价格、运输、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售后服务、轮胎的烙号、更换、维修、抢修、日常管理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成交合作商应派不少于3名有资质的轮胎工常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快线车辆维修中心进行轮胎的日常更换,维修工作;负责广州白云机场空港快线车队运行范围内全天候的轮胎修补及抢修工作,并提供换胎、补胎的相关工具,以保障使用单位车辆的正常运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轮胎报价内,使用单位不再支付除轮胎成交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3)对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人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 第四部分 附录文件格式 附录1:营业执照复印、授权证明、按时供货承诺书 附录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如报价文件签署人是法人代表) 先生/女士,现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有效日期:签发日期:报价人名称:(公章)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注:报价人必须在上述附件上加盖公章) 附录3: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报价文件签署人不是法定代表人)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报价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报价文件编号为的项目的服务的应邀和合同执行,作为应邀人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职务: 单位名称:地址:报价人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附录4: 网上竞价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承诺书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合作商名称)保证提交的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大客车轮胎采购项目报价文件所有内容与贵司(单位)的采购文件要求完全响应,无任何偏差,特此承诺! 合作商名称(公章): 合作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合作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录5 诚信承诺函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在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大客车轮胎采购项目竞价公告后,我司(合作商名称)完全同意并接受项目竞价公告的所有内容,同时向贵司承诺: 1.2017年1月1日至今,我司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2017年1月1日年至今,我司(包括独立法人及关联公司和自然人)未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不存在拒不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 3.我司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我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5.我司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有造假行为,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以下处理: 1.取消本项目报价、成交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2.由采购人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三年至六年内停止或禁止参加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所有非招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 4.对不良行为予以纪录,并进行公告; 5.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6.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合作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录6 企业声明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就参加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大客车轮胎采购项目,作出郑重声明: 在项目采购、实施、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白云机场相关管理规定。承诺如违反,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停止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所有非招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 特此声明! 合作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录7: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截图格式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报价人单位名称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附录8: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格式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报价人单位名称及列入黑名单信息。 附录9: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报价人单位名称及查询结果。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大客车轮胎采购项目合同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甲方(采购人): 电话:传真:地址: 乙方(成交合作商): 电话:传真:地址: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以下文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甲方的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及相关书面材料; 2.乙方的报价文件。 二、供货产品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大客车轮胎的供货权(具体项目见附表)。 三、供货期限 乙方的供货期限:年月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在合同期内,甲方无特殊原因,应在采购选定的供应商内采购相应的产品,不得随意变更定点供应商。 1.2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组织相关人员检查乙方是否履行相关的条款。 1.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条件,按期支付乙方的货款,不得无故拖欠。 1.4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收集维修车辆的相关信息工作。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应履行投标时确定的供货方案和相关的质量、服务承诺。 2.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所需的材料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当场验收,甲乙双方在三联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所送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应与招投标文件一致,并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 2.3交货时间。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每天08:00-24:00时的送货服务(不分节假日),并按规定的时间送达(急件按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时间;批量订货的按双方约定的时间)。 2.4为保证配件的及时供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部分常用件在甲方仓库做常备库存。 2.5在质保期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产品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其它质量问题应在三天内处理。 2.6乙方在收到因产品缺陷而退货通知后三天内应免费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服务,否则甲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并可不支付问题产品的货款。 2.7在结算时,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及清单所填写的项目内容应与送货清单的项目内容一致。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五、驻场服务 1.乙方应派名有资质的轮胎工常驻进行轮胎的日常更换、维护工作,并提供换胎、补胎的相关工具,以保障甲方车辆的正常运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轮胎投标单价内,甲方不再支付除轮胎中标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乙方不得将本业务进行转包或分包,采购人如有发现乙方违规,甲方可以随时视作违规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3.乙方员工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消防条例,轮胎管理要求,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的工作调配,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甲方的工作调配;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修理作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有权要求乙方使用有资质的轮胎工持证上岗; 5.乙方负责与派驻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甲方与派驻人员不建立任何劳动或劳务或聘用关系,且派驻人员不享受甲方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如乙方员工需要甲方提供食宿,一切费用按甲方工人待遇计算,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及另行支付; 6.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派驻人员工资、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7.乙方员工在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每天提供二十四小时的优质服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足够人员保证甲方车辆用胎的需要,乙方每天需安排人员对车辆轮胎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相关部门反应,并提供解决问题的相应方案; 9.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工作任务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甲方正常工作,接到救济电话要以最快速度出车(在接报后最迟15分钟必须出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1小时内到达救济现场,因乙方原因造成救济不及时每次扣款1000元,拒绝作业的每次扣款2000元;如造成甲方的名誉、经济重大损失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并在轮胎采购经费中扣除; 10.外出救济的乙方外派人员需带齐救济所需工具,安全、科学作业,严禁野蛮操作,如有因乙方工具不齐或野蛮作业所造成甲方轮胎损坏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按新轮胎标准照价赔偿,如果在拆换轮胎时因螺丝不紧造成螺丝断裂、刹车掌损坏、刹车鼓磨损及报废乙方要负责按甲方损失照价赔偿,并在配件采购经费中扣除; 11.外出救济的乙方外派人员需带齐救济所需工具,在没有电动,气动工具的情况下要想办法进行人工手动作业,轮胎保障服务作业所需要一切工具全部由乙方负责购买、维护;如乙方需要向甲方租借作业工具,要向甲方按市场价支付租借费用,如有遗失或损坏甲方按市场价在当月服务费中扣除; 12.乙方轮胎工要负责保管好甲方的新旧轮胎,不能监守自盗,如有轮胎丢失或不正常报废的现象,由乙方负责按损失的三倍赔偿; 13.轮胎的拆装、修补、检查、抢修、救济等工作乙方轮胎工需做好登记手续,更换新胎必须由车间审批开出更换批条方可更换新胎,并按甲方规定做好旧胎的报废登记手续; 六、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递交人民币(¥)履约保证金。 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交友甲方财务部保管(保管期内不计利息),甲方开具有效收据给乙方。 3.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的全额无息退回乙方。 4.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罚。在合同终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无息退回乙方。 七、付款方式 1.以实际供货时发生金额进行结算,按月或按季结算。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X%,若结算过程中因国家税政策原因引起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则按调整后税税率执行)、甲方进仓记录、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及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等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上月或上一季度已供货轮胎货款的支付手续(具体要求以甲乙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2.质保期内如轮胎发生质量问题,在乙方拒不进行修理或修理时间多于3天且不提供备用件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购买相应轮胎或自行维修,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50天内如属甲方原因未能向乙方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每天收取发票金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2.乙方未能按甲方标书要求提供产品,甲方有权向另一个供应商采购,如果采购的价格高于乙方合同报价,产生的价差,甲方将从乙方的保证金里扣除。如果乙方某一产品四次以上不能提供,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急件按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时间;批量订货的按双方约定的时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每批配件供货超时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见下表),违约金在当期应付货款中核减。 延误时间(小时) 违约金(元) 备注 1小时内(含1小时) 50/次 1-5小时(含5小时) 100/次 5-10小时(含10小时) 200/次 10小时以上 300/次 4.如果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对存在质量问题配件及时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甲方有权拒付该配件的货款。如因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而产生相应的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7.甲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若违反或出现根本违约行为,将接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等处理。甲方自被处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参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的所有采购项目。 九、合同的终止 1.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不可抗力因素指需、供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甲方因政府政策、机场内部改革原因、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原因而必须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终止合同,并有权索回履约保证金余额。 3.在乙方违约而采取的补救措施未能有效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5个工作日内(或经甲方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3.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3.2如果乙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3.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4.当乙方某个标段无供货能力时,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该标段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的履约保证金作补偿。 5.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已因乙方违约行为而被全部扣缴,甲方可向乙方单方发出终止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签订后,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确定。 十二、合同生效 1.合同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签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十三、合同附件 附件:轮胎型号及单价 采购文件 报价文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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