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疾病预防控制和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枝江市疾病预防控制和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枝江市疾病预防控制和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EPC),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枝发改文[2020]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枝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枝江市疾病预防控制和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枝江市马家店街道迎宾大道以南,团结路以北,水圣路以西,董市派出所和董市法庭以东。资金来源为抗疫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用地面积26804平方米,项目建筑面积186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等设施;建设地面停车场不少于3000平方米、绿化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道路约400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综合业务用房8800平方米,主要功能设置为健康管理中心、卫生应急指挥中心、120急救指挥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综合监督执法等业务技术用房;检验检测业务用房3800平方米,主要功能设置为职业病和从业人员体检中心、3个P2实验室、4个理化实验室、1个普通微生物实验室、3个形态学实验室等;辅助用房1000平方米,主要功能包括应急物资储备仓库、血防消杀物资仓库、疫苗冷库、应急车库、应急处置洗消室、医疗废物废水处理间;修建一层地下停车场5000平方米。

本项目估算投资为12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1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18万元,基本预备费680万元,设备购置费630万元。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全过程服务。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含勘察)。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满足设计深度的勘察及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计、外墙及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实验室专项设计、人防工程、给排水及消防设计、强弱电设计、暖通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包含安防系统、电话程控交换机系统、道闸门禁考勤系统、消费管理系统、广播系统、多功能会议室系统、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等)、标识设计、热水及天然气安装、室外配套工程设计、景观工程、城市亮化设计、勘察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边坡支护设计、医疗及常用垃圾收集站设计、医疗废水处理站设计、节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等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内容,含所有专业二次深化设计。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 号)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符合报建要求,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

第二部分:建安工程。本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服务(以审批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对应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他辅助工程以业主批准的方案及对应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设施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 技术咨询、使用培训,工程竣工后的质量保修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工程、建筑工程、外墙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人防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强弱电工程、暖通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标识工程、热水及天然气安装、电梯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景观工程、亮化工程、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医疗及常用垃圾收集站、医疗废水处理站等。

第三部分:实验室装修及配套工艺设备专项工程。主要指实验楼内的各实验室区域部分(指实验室门禁系统以内部分,以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内部装修及配套工艺设备(不含可移动的实验室专业设备)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技术咨询、使用培训及质量保修等,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二次装修、室内电气工程、通风系统、空调系统、室内给排水系统、实验室纯水系统、污废水处理系统、医用气体系统等专业系统(含配套设施设备)及试验台、生物安全柜等专用设备。

备注:本项目强电部分招标范围为除双电源外线引入外,高低压配电房的所有内容(含疫苗冷库应急型柴油发电机)均为本次招标范围。

2.1设计及施工工期要求:73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天内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取得初设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在签订合同后的6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交付招标人。

2.2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并通过施工图咨询机构审查。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争创湖北楚天杯优质工程奖。

(3)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4)实验室装修及配套工艺设备专项工程:由实验室建设专业单位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和湖北省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标准,其中,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及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PCR 实验室等需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及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按照 GB50346《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验收,PCR实验室参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及 GB50346《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验收。

2.3安全生产要求:达到《JGJ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 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上传)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必须承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4.设计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必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承诺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上传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6.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如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其他现场管理人员:质检(量)员不少于 1 人、施工员和各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 2 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联合体投标时,以联合体中具有施工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8.参与本项目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的在职人员,需上传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9.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分值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建筑工程诚信专项总分及最新一期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枝江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考核评分电子档中信用分值,以最高分为准,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注: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 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以联合体成员中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的诚信分值为准)。

10.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具有施工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 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5)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约定牵头人及联合体双方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0年 9月15日至 2020年9月21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 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 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各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和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10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5楼)开标二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枝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枝江市南岗路5号

联 系 人:何德新 联系电话: 189*****9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枝江市东湖大道与民主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人:徐曼联系电话:152*****888

2020年9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检验检测中心 疾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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