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坝沟胡杨峡景区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多坝沟胡杨峡景区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阿克塞县全域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多坝沟胡杨峡景区环境整治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酒泉瑜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的委托,对阿克塞县全域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多坝沟胡杨峡景区环境整治工程以邀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甘肃高漠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甘肃瀚海明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盛世丝绸之路商贸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竞价;现将以下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编号:JQYK-2020-0911号
二、采购内容:新布局30座大型垃圾斗,配备电动三轮垃圾车5辆。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规格 | 备注 |
1 | 电动三轮垃圾车 | 5辆 | 电机:60V 2500W直流无刷电机;电控:36管智能控制器;电池:6*12V140AH电池;充电器:便携式智能充电器;充电时间:6-8小时;灯光及信号:LED行车灯,远近灯,转向灯,液晶仪表,电喇叭,倒车语音,工作警示灯等;外观颜色必须融入到该景区整体效果中。 | |
2 | 30座大型垃圾斗(平移式垃圾收集斗标配) | 30个 | 3m3,垃圾斗材质钢制,必须与阿克塞县环卫中心摆臂式垃圾车配套使用,外观样式及颜色必须融入到该景区整体效果中。 |
三、采购预算金额:¥:2999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玖佰元整)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供应商资格证明相关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供应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15日下午17时00分,超过截止时间上传的资质均拒以审核。
竞价截止时间:2020年9月15日下午19时00分,各供应商自行报价。
七、相关要求:
(一)验收要求
1、中标单位须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单位必须全力配合项目的验收工作。货物到货验收时,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应根据甲方的有关规定和需求安装、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重新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二)售后服务
1、所有采购物品应提供一年保修服务,并能够在24小时内提供问题解决方案。
2、对所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3、所有售后服务方式均为上门服务,即由中标单位派员到设备使用现场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所有未尽事宜在招标活动结束后,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签订合同。
(四)为保证本项目货物质量,各供应商不得恶意竞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提供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酒泉市阿克塞县团结中路与金山北路交汇处
联系人:袁小亮
电话:138*****190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瑜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广场东路飞天商务写字楼407室
联系人:章虎闫欢
2020年9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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