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租]东北师范大学净-校区一食堂电信营业厅招租公告
[公开招租]东北师范大学净-校区一食堂电信营业厅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ZZ02850FW********
一、招租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项目编号为ZZ02850FW********的“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一食堂电信营业厅”进行公开招租。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择优选定承租人,现发布招租公告,诚邀符合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参与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一食堂电信营业厅;
2.2招租范围:场地位于净月校区学生一食堂一楼东侧,面积约30平方米,用于办理电信业务;
2.3项目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2.4房屋租赁期限:3年(计划租期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具体日期以租赁合同为准);
2.5服务标准:合格;
2.6租金底价:招租底价为年租金人民币43.5万元。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
3.1竞租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竞租人为法人),提供营业执照(五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等,不得同时参加竞租;
3.1.1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竞租人近三年须无犯罪记录;
3.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房产证或身份证);
3.2.1提供由本人签字画押的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3.2.2提供由本人签字画押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
3.3不接受与我校及所属单位有过民事纠纷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参与竞租,竞租人须提交以前不涉及与我校及所属单位有过民事纠纷和不涉黑恶的承诺书。
3.4本项目只接受单一法人或单一自然人或单一其他组织参与竞租。
四、招租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租人,请于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
方式:竞租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竞租人为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材料、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获取公开招租文件;
4.2 招租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竞租文件的递交
5.1竞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租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租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招租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131*****556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 位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八、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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