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选择招标公告
会计师事务所选择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JT-2020-KJSSWSXZ-001
1.招标条件
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择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择项目;
2.2服务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2.3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选择四家有能力承担发行债券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清产核资等审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入围。
2.4服务期限:三年;
2.5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2.6免责声明:本项目选取的合格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单位按照招标人需求提供服务,招标人不对后期服务过程中的委托数量作保证,不给予经济补偿。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17-2019年度)完成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同时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不亏损。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0 投标单位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且整个招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该授权人须提供在职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直播方式开标,网上邮件方式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16日至2020年0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2@qq.com邮箱获取并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将获取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2@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收到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及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纸质版“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和加盖公章的获取材料尽快邮寄至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在职社保证明;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5)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6)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在职社保证明;
4.2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套,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1007室,开标室一室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有效投标人不足六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与工农二胡同交汇东行30米青少年科技中心二楼
联 系 人:张岩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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