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太和医院太和医院燃气蒸汽锅炉及锅炉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十堰市太和医院太和医院燃气蒸汽锅炉及锅炉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太和医院燃气蒸汽锅炉及锅炉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2号太和医院敬业楼二楼招标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HZB-QT-2020-026
2、采购计划备案号:007
3、项目名称:太和医院燃气蒸汽锅炉及锅炉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34(万元)
6、最高限价:134(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数量:1台;预算总价:134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投标商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投标产品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具有相关检验、检测、鉴定报告;
生产厂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许可证需为A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需要达到3级或3级以上)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9月16日至2020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2号太和医院敬业楼二楼招标办公室
3、方式: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2号太和医院敬业楼二楼招标办公室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09月18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2号太和医院敬业楼二楼招标办公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09月30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太和医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太和医院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2号太和医院敬业楼二楼招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十堰市太和医院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2号太和医院敬业楼二楼招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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