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局牧草良种顺延招标公告

畜牧兽医局牧草良种顺延招标公告

BSZFCGDL2012-24保山市施甸县畜牧兽医局牧草良种采购竞争性谈判顺延公告





受保山市施甸县畜牧兽医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采购的牧草良种,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由于投标商未达到开标要求,特顺延报名时间,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牧草良种采购

二、谈判内容:施甸县畜牧兽医局牧草良种采购清单中所列相关产品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施甸县畜牧兽医局牧草良种采购清单


序号

品种

数量

计量单位

1

一年生多花黑麦草

13000

kg

2

多年生多花黑麦草

2800

kg

3

紫花苜蓿

1300

kg

4

白三叶

1200

kg

要求

供应商须持有《草种经营许可证》,草种外包装标签应完整,若国外进口草种需提供《检疫证》。

注:本次采购牧草草种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方要求,将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运输到指定地点交货验收,运输装卸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草种经营许可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须附证明材料);

7、投标供应商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壹佰万元人民币的合法企业;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五、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请按第四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六、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投标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谈判文件,参加投标。

八、其它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七个工作日(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8月14日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建设路 164号(旧车交易市场4楼)

3、谈判申请人在参加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全部内容; 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保山城北支行

账号:6227 0039 6024 0122 197

电 话: 0875—******* 邮 编: 678000

E-mail:********19@qq.com">********19@qq.com 传真:(0875)*******

发布日期:2012年8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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