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综合体建设五标段招标公告
旅游综合体建设五标段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编号:XHZB-X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察隅县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五标段已由西藏国际旅游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纪要《2019》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芝全璟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百分之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察隅县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五标段
2.2建设规模:五标段:旅游综合体1-17号楼总平工程、管网工程、总平强弱电工程、其他总平工程(二次深化设计部分施工图总平部分)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2.3建设地点:察隅县温泉宾馆旁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同建设规模
2.6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类似规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09月15日至2020年09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www.xzzbt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09月15日至2020年09月21日,在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3日上午10时41分,地点为林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名为“****.XZT”;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应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并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贪污受贿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8.3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区外投标企业到场人员必须是在藏负责人),其身份不一致的情形按废标处理。
8.4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办标[2019]193号”文件通知以及“藏建招[2019]36号”文件通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以上通知进行投标报价和计取税金。请各投标人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限价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计价,施工合同必须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签订。
8.5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在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文件要求。
8.6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要求。
8.7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芝全璟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林芝市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藏热北路颐神苑5栋1002室
联系人:蒋先生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183*****794电话:189*****277
2020年09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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