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应急调度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应急调度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应急调度平台建设项目。采购人为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应急调度平台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TXZB-2020-092

2.3采购范围:应急值守主机、用户认证密钥、应急指挥信息共享软件、应急灯语警示器、应急指挥桌面终端、应急值守录播服务器等(采购需求表全部内容)。

2.4投标限价:贰拾壹万肆仟元整(小写:21.4万元)

2.5供货地点: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2.6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所需货物内容),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3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网络截图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已被列入政府取消资格记录期间的单位或个人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项目者,请于2020年09月15日至2020年09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中小企业创业大厦9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供应商在提交磋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4000元的磋商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5当有效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磋商限价时,该磋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540号

联系人:王宝桥

联系电话:136*****30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中小企业创业大厦9楼

邮政编码:136200

联系人:徐秀玉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调度 应急 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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