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城镇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于城镇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于政[2020]122号文件批准,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盐县盐于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委托,现就于城镇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服务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杭建工JX〔2020〕D191号
二、项目名称:于城镇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类型: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价(万元)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一 | 于城镇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160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日期: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1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及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6@qq.com,代理机构收到报名人资料后进行审核,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
3、标书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交付方式:以银行汇票、电汇、网银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海盐朝阳支行;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报名表(详见附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相应证明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下午14时00分止。
八、投标地点:海盐县银都科技大厦8楼801室。
九、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0日下午14时00分整。
十、开标地点:海盐县银都科技大厦8楼801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海盐县盐于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于城镇
联 系人:朱徐伟
电 话:136*****329
2、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
联系人:谢凌云
联系电话:****-********
十三、其他
1、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附件信息:
********92/20209/d9d26aee-751c-4c90-9893-72fa12a45365">报名表.docx
13.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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