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规划展览馆工程勘察、方案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规划展览馆工程勘察、方案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规划展览馆工程勘察、方案设计
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2-340、34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规划展览馆工程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德发改字[2012]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并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47667平方米,建筑面积17716平方米,地上三层。

2.2 标段划分:一标段: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规划展览馆工程勘察。

二标段: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规划展览馆工程方案设计。

2.3 招标范围: 一标段:勘察。

二标段:方案设计。

2.4 建设地点:长德新区。

2.5 工作周期:一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完成。

二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方案调整和修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二标段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3外省企业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8 月 7 日至 2012 年 8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_时(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招标代理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起步区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 李吉

电话: ****-****************

2012年8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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