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比选招标公告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比选招标公告
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比选代理机构)受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比选人)委托,对经成都市财政局批准建设的“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合格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比选申请人就下述项目的监理服务提交密封的比选实施方案并提出报价。
一、比选方案编号:SCTC-2006-0411-19
二、比选人: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三、比选代理机构: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四、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五、工程工期:大约2个月;
六、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七、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规模约600万元左右,以工程结算价和中选费率进行结算。
八、比选申请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1、具有信息产业部、四川省或成都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定证书的监理单位;
2、三年内具有类似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监理经验3个以上,单个被监理项目的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在成都市的服务机构自有系统集成项目监理技术人员数不少于5人;
3、中选人驻场总监理工程师应满足的条件:具备二年以上(含两年)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监理经验;至少主持过一个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监理。
九、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检察专网平台建设;
2、视频会议;
3、侦查指挥系统;
4、视频数据支持平台;
5、网络管理建设;
6、网络安全建设;
7、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以上建设内容介绍详见“工程概况”。
十、比选方案文件从2006年4月12日起至2006年4月14日16:00时止,每天(公休日除外)工作时间在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三十三号四川省招标局大楼302室出售,比选方案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邮购另加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方案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
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文件;
3、系统集成项目监理业绩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6、组织机构代码证。
备注:以上第1、2、3、5、6项查验原件,各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第4项收一份原件。
十一、递交比选实施方案截止时间:2006年4月18日10:00时整(北京时间)。
比选实施方案必须在递交比选实施方案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实施方案恕不接受。
十二、投递比选实施方案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三十三号,四川省招标局大楼302室。
十三、谈判时间:比选代理机构将于2006年4月18日下午14:00开始,组织已按规定递交了比选实施方案并交纳了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的技术、商务、服务要求等内容,与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进行谈判。
谈判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三十三号,四川省招标局大楼305室。
十四、最后报价时间和地点:2006年4月18日(具体时间以评审委员会确定的时间为准),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三十三号,四川省招标局大楼305室。
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代理机构
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邮政编码:610031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龚太平、栾少勇、李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正府街支行
帐 号:********10001
2、比选人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成都市菊乐路216号
电话:***-********、********
联系人:孙先生、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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