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渡乡坡西村凤洲坂土地租赁投标招标公告
潘渡乡坡西村凤洲坂土地租赁投标招标公告
鑫之源采招【2020】012号
致:黄仕强、黄仕金、花建华、陈敬辉、赖运喜、郭家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招租,下同)项目连江县潘渡乡坡西村凤洲坂土地租赁项目,招标人(招租人,下同)为连江县潘渡乡坡西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江县潘渡乡坡西村凤洲坂土地租赁项目进行邀请招租。
2.项目概况
名称 | 建筑面积 约(亩) | 招租底价(元/年) | 租赁期限 | 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 | 竞价保证金(元) | 备注 |
连江县潘渡乡坡西村凤洲坂土地租赁项目 | 320 | 60000 | 20年 | 在国家和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 | 20000 | 其他详“公开招租方案” |
2.1. 项目所在地:连江县潘渡乡坡西村。
2.2. 经营服务保证质量:依法依规经营,并围绕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五防”为工作重点,以保证招标人及其他租户、顾客的财产安全、生命安全为主要控制目标。
2.3租金递增方式: 从计租时间起计,第一年至第五年租金标准按中标价保持不变,每五年增加一次租金,增加金额为3000元/5年至租赁期满。
3.投标人(竞租人,下同)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然人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下同)。招租人不接受与招租人、产权人有历史经济纠纷的竞租人参加竞租报名;
3.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竞租人应当将竞租保证金密封在信封中并在封口处加盖竞租单位公章,在递交竞租文件的同时提交给招标人,无提交竞租保证金的竞标将被拒绝)。待产生中标候选人时交招标人保管,其他未入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由竞租人当场收回。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时间待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若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擅自放弃中标资格,则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予以没收。
3.2.3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 15:00前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详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连江县江滨东路傲江景城小区东门19—64。A7#02店)以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由本人当场手写签名);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中标办法:最高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15时00分00秒。
提交地点:连江县潘渡乡坡西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6.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
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开标后的竞标活动。
6.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潘渡乡坡西村民委员会
地址:连江县潘渡乡坡西村
电话:136*****366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5精领公寓4层
电话:1********69
联系人:卢小姐
监督部门:新天地征迁指挥部
地址:连江县潘渡乡
标签: 租赁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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