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关于购买手机取证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告
公安分局关于购买手机取证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WGS202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分局关于购买手机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最高金额(元):3028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中山市五桂山公安分局购买手机取证设备明细及参数表》,金额包含产品各种税费、设备发运、安装和调试等环节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维保叁年。
(一)项目商务要求:
1、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后,每台设备的软件维护按照每年1万元收取,硬件维修按照成本收取,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到货后,经验收合格,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100%。
5、其他要求:如成交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按报价响应的内容提供所有设备,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责任的权利。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
3、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自动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反面];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信用代码(三证合一);
3、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及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三个月);
4、投标单位出具参加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六、开标时应提供以下文件: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针对该项目所投产品的详细资料和报价文件2套。提交资料需白纸封条密封。供应商的报价将被视为供应商完全了解并理解《五桂山公安分局购买手机取证设备明细及参数表》。
此项目采购方式为:询价
公告时间:2020年9月16日,公告结束时间:2020年9月23日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结束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15:00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4日15:00
公告中标时间:2020年9月25日
公告结束时间:2020年9月29日
报名资料提交点:五桂山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采服务办106室。
开标地点:中山市五桂山办事处财政分局一层招采服务办开标室。
本项目整个流程无须交纳任何形式的费用或押金等。
联系事项:项目采购负责人:廖生,联系电话:****-********
招采办联系人:黄生,联系电话:****-********
招采服务办
020年9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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