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塘清淤护砌及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水塘清淤护砌及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大冶市金牛镇沈畈村水塘清淤护砌及文化广场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泽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冶市金牛镇沈畈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就大冶市金牛镇沈畈村水塘清淤护砌及文化广场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编号:冶农招[2020]0105号

二、项目名称:大冶市金牛镇沈畈村水塘清淤护砌及文化广场建设工程

三、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四、最高限价:¥415615.31元(超过该限价为无效投标)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部门帮扶、上级奖补

六、工程概况: 大冶市金牛镇沈畈村水塘清淤护砌及文化广场建设工程(一事一议项目)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有关规定,谈判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2、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均需提供带有二维码电子证书的使用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证明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带有二维码电子证书且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近3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五大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6、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7、踏勘现场: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自行前往施工区域现场踏勘,并将准确的现场踏勘彩色照片及承诺函附到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踏勘照片或所提供照片模糊不清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8、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农关系由供应商自行处理(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需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注: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五章资格后审证明文件》)。

八、本谈判公告在大冶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www.dynccq.cn)发布,供应商可于2020年9月15日起到本公告页面下载谈判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923093000秒

谈判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谈判地点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大冶市金牛镇产权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金牛镇沈畈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吴书记(180*****7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泽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180*****178

湖北泽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标签: 文化广场 清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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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泽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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