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对湖南马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三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对湖南马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三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对湖南马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三户债权
网络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湖南马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三户
所在地:湖南省郴州市、长沙市
债权总额:15020.81万元(截止处置基准日: 2020年9月10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拥有湖南马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郴州金箭焊料有限公司、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三户债权。截止处置基准日2020年9月10日,1、湖南马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债权总额8514.0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361.64万元,利息1331.41万元,孳生利息1786.8万元,代垫费用34.2万元;2、郴州金箭焊料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397.9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807.81万元,利息984.82万元,孳生利息604.4万元,代垫费用0.96万元;3、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108.7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591.68万元,利息417.12万元,孳生利息1066.92万元,代垫费用33.05万元。
企业概况
1、湖南马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8日,注册资本3100万元,注册地址湖南省永兴县塘门口镇马仰村四组,法定代表人赵自秋。股东情况:许斌出资1550万元,占股50%;李志文出资775万元,占股25%;李智勇出资775万元,占股25%。主要经营范围:白银、精铋、电铅、黄金、锑白等稀有贵金属冶炼;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再生物资回收。
2、郴州金箭焊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1日,公司注册资本3200万元,注册地址郴州市开发区科技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邓和升。股东情况:邓和升出资2880万元,占股90%;邓和君出资160万元,占股5%;黄闰年出资160万元,占股5%。主要经营范围:锡焊丝、锡焊条、锡锭、锡球、焊锭、有色金属加工;助焊剂、活化剂、稀释剂、锡焊膏的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的锡焊丝、锡焊条、助焊剂、稀释剂、焊锡膏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及矿产品的国内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锡砂采购、加工及销售;房屋租赁等。公司主要产品为无铅焊料、无铅焊膏、无铅助焊剂等。
3、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15日,法定代表人:李皓;注册资本10000万元,股东华盛麓峰投资控股集团认缴出资6000万元,实缴4080万元,占股60%;股东罗立新认缴出资1000万元,实缴680万元,占股10%;股东李皓认缴出资1000万元,实缴680万元,占股10%;股东胡正清认缴出资1000万元,实缴680万元,占股10%;股东黄伟认缴出资1000万元,实缴680万元,占股10%;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一期商业4栋N单元601号;经营范围:承接工程建设项目及施工;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的销售。
抵质押担保、保证担保情况
1、湖南马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质押情况:湖南马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自有的259.7吨贵铅提供质押。
保证情况:李志文、闵娟、许斌、李玉英、李志勇、曹明瑛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郴州金箭焊料有限公司
质押情况:郴州金箭焊料有限公司以自有的472吨锡锭提供质押。
保证情况:邓和君、邓和升、黄闰年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抵押情况:罗君伟、王泽、罗劲虎及长沙宇松实业有限公司、长沙华盛置业有限公司以名下共计10套商业及办公用房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房产中9套位于解放中路136号蓝色地标,面积共计1663.59平方米,另外一套位于雨花区韶山北路398号华盛花园,面积1073.86平方米。
保证情况:罗劲松、罗劲虎、胡正清、李皓及长沙宇松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湖南马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郴州金箭焊料有限公司债权项目,质押物分别为锡锭、贵铅,现分别存放于郴州市仓库内,有专人看守,保存较完好,有一定处置价值。两户项目均已诉讼,湖南马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债权项目,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11日作出(2016)湘10民初149号判决,对债权债务、质押物的优先受偿权、保证人的连带清偿责任进行了确认。郴州金箭焊料有限公司债权项目,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4日作出(2018)湘10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30日作出(2019)湘民终335号民事判决书对债权债务、质押物的优先受偿权、保证人的连带清偿责任进行了确认。目前该两户项目均处于执行阶段。
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债权项目,抵押物房产位于长沙市内,抵押资产价值较高,变现能力较强,且已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6)湘01民初1692号民事判决书,对债权债务、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进行了确认。该户项目现处于执行阶段。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曹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31号尚玺苑18B栋
邮政编码:410005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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