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消防设施智能化维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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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消防设施智能化维保公告
项目编号:作者:发布时间:2020-09-11 08:44


漳州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消防设施智能化维保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漳州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消防设施智能化维保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邀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消防设施智能化维保项目

2.项目编号:晨东[2020]032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品名称

数量

是否进口

预算金额

谈判保证金

1

1-1

漳州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消防设施智能化维保项目

1批

135000.00

27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谈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查询结果存在以上问题的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5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谈判资格。

7.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谈判截止时间:2020年9月 18日15时30分之前提交到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栋1单元2704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谈判时间:2020年 9月 18日15时30分;

10.谈判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栋1单元2704室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漳州市

联系人:卢工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栋1单元2704室

联系人:小吴

联系方法:****-*******

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商业城支行

银行账号:161*****010*******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晨东[2020]032号的谈判保证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 智能化 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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