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的公示

关于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及国家林草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务委《决定》的通知(林护发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工作,经县林业和草原局核实,现将审核的繁育物种及补偿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县林业和草原局。

肇源县林业和草原局电话:****-*******


附件1


肇源县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调查汇总表


序号


乡镇


单位名称


法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繁育物种


补偿金额(元)


备注




1


种畜场


肇源县鲶鱼沟翔宇大雁养殖场


蔡云楼


139*****789


鸿雁


*******




2


大兴乡


御福家禽养殖合作社


范玉付


156*****995


鸿雁


532840






2020年9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补偿 主体 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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